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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艾滋器官移植拟合法化 立法委吁当局从严评估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05日08:34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籍“立委”黄伟哲、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潘维刚等人4日表示,“卫生署疾管局”研议修法,艾滋病患若器官正常,未来若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器官移植,专业上应谨慎讨论。

  据台媒4日报道,艾滋病患器官目前依法不得捐赠,但若器官正常,其实还是能救人一命!“疾管局”目前正在研拟修法,未来若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艾滋病患器官捐赠。

  “立委”黄伟哲4日下午受访表示,艾滋病是慢性病,但病危的病人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险,用远水救近火的作法是可以讨论,但就专业上而言必须谨慎讨论,并尊重受赠者的意愿。

  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指出,器官受赠者可能遭到艾滋病感染,终身罹病,在生命延续与终身罹病的风险下,何者为重?必须进一步讨论,再者也必须了解接受艾滋病患器官受赠者可能罹病的风险后再作评估。

  “立委”潘维刚表示,移植过程中,捐赠者与受赠者的意愿非常重要,根据专家的说法,接受艾滋病患所捐赠的器官者,罹患艾滋病比例高达8成以上,风险非常高,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思考,仍需要海内外医学等各方面更专业的评估。

  潘维刚指出,台大医院发生艾滋病患器捐感染事件,必须先把责任调查清楚,这与修法让艾滋器捐合法化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先把这次事件的责任归属厘清后再说。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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