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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营养老机构陷困境 收费停留在10年前水平

来源:南方日报
2011年09月06日10:11
广州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84.09万人,对养老服务有着巨大的需求。 曾强 摄
广州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84.09万人,对养老服务有着巨大的需求。 曾强 摄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州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9万人,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上升0.6个百分点。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仅公立养老服务机构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经过十年的发展,广州民营养老机构已经形成规模,机构数量、床位总数占整个行业的半壁江山。

  但是,目前广州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似乎遇到了“天花板”,资金缺乏、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护工难招,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事实上,破解这些难题,不只是解决行业的发展问题,更关系到众多老人的幸福与安康。

  近日,顶着“养老服务放心机构十佳单位”、“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单位”等光环的大型民营养老机构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因为一次涨价行为而陷入矛盾旋涡,更引发了全行业对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前景的忧虑。

  对于涨价行为,友好老年公寓内的多位老人忿忿不平;而该老年公寓常务副院长张慧清则向记者表达了院方的困难与无奈,伴随着物价与员工工资持续上涨,原有的收费标准现已难以为继。

  涨价100元引发轩然大波

  友好老年公寓准备将护理费提高100元,在为此事召开的老人代表大会上,36名老人代表仅有1位同意涨价。

  这场始于今年4月份的公寓护理费涨价风波,至今仍令戚正琪等许多老人心烦意乱。

  2007年7月,戚正琪与友好老年公寓(下称“院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合同规定,老人入住时需按房屋种类交3800元到18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设施购置费。居住期间,老人按月交入住费、伙食费及护理费,直至老人寿终,房屋收归院方再次经营。

  戚正琪向记者展示了签订合同时的收费价目表,其中每月入住费与伙食费分别为450元与350元,护理费则按“自理”、“一般照顾护理”等四个护理等级收取,其中“自理”等级免收护理费,并注明院方提供送饭、送水、洗衣、打扫房间等免费服务项目。由于戚正琪等老人生活能够自理,每月仅需交入住费与伙食费。记者了解到,2009年后入住的老人签订的合同增加了“甲方对收费标准,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这一条款。

  今年4月份院方做出决定,将各级护理费提高100元,其中原有免收护理费的“自理”等级,改为“三级护理”,收护理费100元,并删除原有的免费服务项目。这意味着戚正琪等生活自理的老人,再也享受不到免费的送饭、送水、洗衣、打扫房间等服务,每月需交“三级护理费”100元。

  涨价决定在公寓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受访老人林昆珍告诉记者,“绝大多数老人并不愿意交这100块钱。”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名老人,仅有两位老人对涨价表示理解。

  戚正琪告诉记者,院方提价并未获得多数老人的同意,为此事召开的老人代表大会上,36名老人代表仅有1位代表同意涨价。同时,老人认为院方此次涨价行为违反合同。

  戚正琪向记者展示了入住合同,合同规定“按护理级别收费标准交付护理费”。戚正琪认为,护理费必须按照签订合同时的收费标准收取,如今院方抬价,属于单方面违约。

  与院方协调无果后,戚正琪接连向市长办公室、省民政厅、市人大信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递交投诉材料,老人林昆珍则向相关领导寄出申诉信。

  反对涨价又担心服务变差

  护工的奖金与所护理老人上交的金额直接挂钩,“这不等于公开挑起老人与护工之间的矛盾吗?”

  7月6日,广州市民政局对林昆珍的申诉信进行回复。复信中称,经广州市民政局、白云区民政局、市福利协会以及院方等多方协调,院方决定,订立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经解释后不愿接受调价的老人,免收提标护理费。

  这一决定意味着戚正琪、林昆珍等老人可免交100元,但戚正琪等老人告诉记者,院方目前仍然劝说老人交钱,同时制造了新的矛盾。

  院方在决定增收费用之际,表示将增收的费用全部发给员工。在实际执行中,护工们奖金额与所护理的老人们上交的金额直接挂钩,交100元的老人多,工资才加得多。

  “这不等于公开、有意识地挑起老人与护工之间的矛盾吗?”受访老人王琛气愤地说。在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多名老人反映,部分护工要求老人交100元,否则就不按照规定给老人送饭送水。

  友好老年公寓常务副院长张慧清女士告诉记者,此次提价院方已和老人及其家属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他们的理解,目前已经有六至七成的老人交了100元,“对于个别不理解的老人,我们协调后采取交费自愿的原则,不愿意交的老人我们照样提供服务”。

  张慧清告诉记者,本次调价,符合广州市物价局与民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明确我市福利机构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7号)中“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福利机构自主确定并做好收费公示”这一规定,并已将调整后的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审批。

  对于护工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张慧清表示,院方已经对相关的护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原先服务岗位。张慧清告诉记者,院方一向倡导优质服务,每年征集老人的服务意见进行优秀护工的评选,以激励护工。

  民营养老机构困境

  资金缺口:10年前的收费标准难以为继

  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此次涨价,不仅在公寓内引发了一场风波,更引发了广州整个民营养老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对于此次提价,张慧清向记者表达了困难与无奈。张慧清告诉记者,伴随着近两年来物价与员工工资的持续上涨,公寓的运营成本不断上升,而原有的收费标准现已难以为继,不得不提高价格。

  对于友好老年公寓所反映的成本压力,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社会福利协会理事、侨颐养老院院长刘丽琼女士。刘丽琼告诉记者,友好老年公寓成本上涨的压力,在行业内普遍存在。

  刘丽琼告诉记者,2010年广州市公办和民营养老机构共168间,床位总数为27094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82间,床位总数15266张,比例达56%,占据整个行业的半壁江山。

  民营养老机构,近年来遭遇巨大资金压力。刘丽琼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广州民营养老机构的收费主要分为一次性购置费、床位护理费两部分,其中一次性购置费平均为3000—15000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更新及环境的改造。刘丽琼告诉记者,民营养老机构大约5—7年翻新一次。记者调查了解到,老人入住养老院的时间平均约5—7年,这意味着每当一位老人寿终离开养老院时,新入住的老人所交的一次性购置费将用于翻新。

  对于床位护理费,刘丽琼则按100位老人计算,每月平均每人收取床位护理费1500元,共15万元,但支出却达15.5万元,这是民营养老院平均每百位老人的支出成本核算。

  市区民营养老机构由于租金、员工工资更高,每百位老人的支出达22万元。刘丽琼认为每位老人每月应交费2420元—2530元,而目前实际交费为1000元—1500元,缺口巨大。

  刘丽琼告诉记者,目前广州仍有40%的民营养老机构的收费停留在约10年前的水平,而这一批养老机构由于早年入住的老年人较多,收费标准仍基于入住时的员工工资和物价水平。

  刘丽琼坦言,自己开办的侨颐养老院内,许多老人退休金低,而其家属经济情况也不宽裕,所以该院很难上调价格。目前友好老年公寓内2000余名老人中超过1300人为2008年入住,根据合同及院方对本次风波作出的承诺,不对这一批老人提高收费,成本压力确实不小。

  人才匮乏:护理专业毕业生不愿做护工

  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民营养老机构,其负责人除了为资金发愁之外,还有一大烦心事是护工难招。

  记者走访侨颐养老院、颐寿院等多家民营养老机构,其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目前招聘护工时只能招到“4050”成员,而80后、90后年轻人很少有人愿意涉足这一行业。

  记者走访也发现,绝大多数护工为中年妇女,鲜见年轻人。记者在一家养老机构内随机采访了5名护工,仅有一位文化程度达到初中毕业,其他护工仅小学毕业。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各院校护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许多人宁可改行,也不愿意从事护理工作。一位民营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说,目前许多护理专业的学生连前来参与服务老人的志愿活动都不愿意。

  除护工难招相关的,是目前整个行业护理人员工资偏低。刘丽琼介绍说,目前广州护工平均工资仅1500元左右,同时社会上存在着对护工的偏见。在侨颐院,曾经有一位老人和护工发生矛盾,老人家属责骂护工,“你是下等人,就应该给我们骂!”为了此事,刘丽琼坚决要求老人家属道歉,“如果养老院不站在护工这一边,以后就没人愿意做护工了!”最终,那一次矛盾在家属道歉后平息。

  刘丽琼告诉记者,在国外,护理人员是一个高薪、受人尊敬的职业。在韩国,人们称护工人员为“生活管理师”。“他们都是开着小车去上班的”,刘丽琼表示,养老机构内有许多感人的故事,有的护工一年甚至几年都没回家探望家中老小。

  “我对自己的爹妈,都没像对这里的老人这么好。”友好老年公寓一名护工这样说。

  在颐寿养老院,记者看到一位神志不清醒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旁边的护工,不停地和这位老人说话,指着老人的手问“这是左手还是右手”,指着房屋问“这是哪里”,指着老人问“你叫什么名字”,指着自己问“我叫什么名字”……这位老人回答混乱,但这名护工一遍一遍地告诉她正确的答案。

  南方日报记者 项仙君 实习生 纪岚丹

  记者探访多家民营养老机构发现,尽管护工群体中有不少优秀的护工,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许多护工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在友好老年公寓,记者看到护工们推着轮椅上的老人外出散步,一名护工将轮椅上的老人放到身后,背对着老人与一位老乡聊起天来,十几分钟都不曾回一下头。这位老人发了半天呆后把手伸到口袋里,拿出一包烟,兀自抽了起来。

  扶持乏力:“再不扶持,这个行业会垮掉”

  面对成本上涨、护工难招等压力,民营养老机构正呼吁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刘丽琼略带伤感地告诉记者,“如果政府再不出手扶持,这个行业一定会慢慢垮掉!”

  刘慧清说,广州对民营养老院每一张新增床位补贴5000元,分5年划拨。对于养老机构中的广州市户籍老人,广州市按自理、半护理及全护理三个等级,每月分别给予60元、80元与100元的补贴。与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广州市的财政扶持力度小得多。深圳市对于三个护理等级的老人的补贴分别是100元、200元和300元,上海的补贴则达300元、400元与500元。北京市则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一次性补贴4万元。

  此外,广州市政府对民营养老院的扶持力度与公办养老院也存在巨大的落差,刘丽琼告诉记者,广州市政府每年投入到市属单位广州市老人院的金额达3000多万元。

  刘丽琼特别向记者提起了困扰这个行业的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污水处理费政策: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每年必须按从业人数40人交约2万元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服务100位老人,须雇用护理人员35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万元,这令各养老机构难以支撑。刘丽琼表示,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承担了相当部分的孤老、残疾人、孤儿、军属的养老任务,且每月平均收费不足1000元。刘丽琼呼吁,“恳请政府考虑暂缓征收民办福利机构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9年3月19日,广州市物价局向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复函》(穗价函[2009]145号),规定大、中、小学校,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免征收污水处理费。按这一份复函,民办养老机构享受不到公立福利单位的政策优惠,每月须按水费的90%缴纳污水处理费。由于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多有体弱多病、大小便失禁,要保持老人清洁干净,用水量为常人的好几倍。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占去养老院正常收入的6%。刘丽琼告诉记者,“目前水费也将上涨,民办福利机构雪上加霜!”

  民营养老机构的生存困境,已经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并在去年两会时提交了政协提案。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广州金盘护老中心、侨颐院等民营养老机构迄今未办理征地及房产证手续,地位非常尴尬。

  同时,由于扶持和政策倾斜不足,许多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经营,伤害了经营者的积极性。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出,民间和企业资金举办的养老机构在审批、校验、开办场地的审核方面,政府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另外,应减免相应的税费,恢复政府利用福利彩票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资资助,并把社区建设与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房屋建设结合起来。

  目前,广州市民营养老机构的现状已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不久前,广州市民政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试图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广州侨颐院、广州颐寿养老院、广州友好老年公寓等3家规模较大的民营养老院将财务资料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作为财政扶持政策的决策依据。

  刘丽琼告诉记者,“如果顺利,明年政府可能就增加对我们民营养老院的补贴预算。熬过这半年,我们就有希望了。”

(责任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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