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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失窃案月余无回应 公安局群众满意度第一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8日09:34
  中广网南昌9月8日消息(记者 李竟成)7月3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共有2户人家被盗,损失笔记本电脑、钱包等价值数千元的物品。可是时隔一个多月,受害人未接到任何一个公安部门的回访电话或案件进展情况通报。

  从该楼的监控录像可以清晰的看到,当日凌晨3时许一男子进入小区踩点,凌晨4时许该男子再次进入小区,沿着底楼的防盗窗爬进了楼上的住户进行盗窃。当日上午,东湖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就到受害人家中做了现场勘查,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脚印,并且立案侦查,但迄今没有对受害人做出回应。

  9月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此案件的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向有关民警询问相关情况。中队一名警官告诉记者,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之中,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脚印在公安部门信息库中没有记录,所以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的概率比较大。当被问及为何受害人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接到公安部门的回访电话时,该名警官回答说按照规定8月1日以后被立案的案件会在半个月内向受害人进行电话回访,但此案是7月31日立案所以没有进行回访。他进一步表示,警方工作很繁忙,每天要处理二三十个案件,所以他们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

  对于该中队民警的说法,记者前往了东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了解情况,大队长肖国民表示中队民警对于规定的理解有误。肖大队长解释说,按照南昌市公安局下发的文件,从今年4月份开始公安部门就对案件回访工作进行试运行,8月1日是正式实施,但是试运行期间立案调查的案件也必须向受害人进行电话回访,公安部门已将电话回访列入了月度考核,每一个案件都将经过立案、刑侦查办、回访三个过程,中队民警没有对受害人进行回访是工作疏漏。同时,由于案发夜间、布点设置等方面的原因,公安部门的“天网”工程也未起到作用。

  而记者从稍早前媒体的报道中获悉,近年来,南昌市公安局创新推出了“民调评警”、“短信评警”和“案件回访评警”机制。截至目前,“案件回访评警”共发送短信3.7万余条,受理案件群众满意率为99.9%,现场勘查率为99.5%,总满意率为99.3%,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在江西全省排名第一。

  受害人质疑:这些数据是如何得出的,有无权威机构的鉴定?民警在与受害人交谈中表示“全国盗窃案的破案率都是非常低的”,这是不是一种托辞?南昌市公安机关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江西排名第一,这又是如何得出的呢?

  记者咨询有关专家,专家表示,群众满意度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对于个体的受害群众来说,可能感受不到如此高的“满意度”,所以需要公安机关在说自己是“群众最满意的”,应及时公布“群众满意度”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分析;同时,如果公安机关能够公布各类案件的破案率,群众就能一目了然了。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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