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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专业户回应质疑 称最反感说自己被收买(图)

来源:人民网 作者:丁汀
2011年09月09日05:07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应松年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应松年
张见远 成都人,听证6年,参会20多次。只为表达心声,维护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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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盐生 杭州人,74岁,10年参加32场听证会,其中7次关于涨价,6次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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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明(化名) 长沙一位老板。为了不影响生意,要求本报不署真名、不登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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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周佑勇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周佑勇

  公众信了才会来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应松年

  对听证会上常露面的“听证专业户”,需要分情况判断。

  如果这些人中确实有相关利益方面事先安排的,这就是伪造民意,当然不允许;如果真的是出于对公共事业的热心,倒也无可厚非。

  但是从效果上,“熟面孔”一再出现,会导致听证会参加人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听证很难全面客观。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在听证会结束后还是要采取一定的弥补措施。比如,对听证结果或者相关政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广泛集纳观点。

  “报名的人少,经常报名者被抽中的概率也就大”,一些听证会主办者的苦恼也可以理解。但是公众认为,反正逢听必涨嘛,既然如此,参加了没用。

  我想,这里反映出来的是,听证会在中国实践了这么多年,到了需要思考如何重塑公信力的时候了。

  如何重塑听证会公信力?

  首先,还是应该保证听证会参与者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在代表选定时,对持不同观点、立场的代表都有所照顾,保证听证会上不会是一团和气、意见一边倒。

  其次,主办者一定要准备完备的报告,向代表详细阐述进行调整的原因。说清楚了,听证会代表才能更全面地认识和了解情况,得出自己的判断。

  第三,对于听证会上没有采纳的不同意见一定要及时反馈,说清楚没有采纳或者作出相反决定的原因。这是对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尊重。

  作为前提,听证会的程序要严格合乎规定,要由没有利益关联的中立方来举办。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听证会的公正。

  听证会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也是政府实现科学决策的途径。意见听取越广泛,决策才能越科学,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水平至关重要。

  这一切的基础必然是,只有让公众信,才能让公众来。

  (本报记者苗苗采访整理)

  张见远:最反感说我被收买

  我是2005年开始涉足政府听证会的,到目前为止,我参加的大小听证会已经有20多次了,有四川省的,也有成都市的。

  这其中,只有一次是四川省消协邀请我参加的,其余都是自己报名。

  我对听证会热心,和我的经历有关。我下过海,做过边贸,去过一些东南亚国家,还去过非洲、欧洲。最后回到成都,在一家医院就职。

  多年走南闯北,特别是多次到国外,我耳闻目睹国外民众参政议政的情况,每次都很感慨。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中崛起,如今也允许和鼓励老百姓听证,我很高兴,很乐于参加,很愿意把自己的心声表达出来。

  我最反感有人说我是被政府“收买”去参加听证会的,那是瞎说。当听证员也要靠竞争,要PK。

  有一次,成都市举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立法听证会,报名的有30多人,正式听证只需要6人。有关部门对我们进行初选,报名者各自发表意见,公平竞争。有一次成都市十佳新闻工作者选群众评委,报名50多人,确定3人,我被选中。

  在听证会上,我坚持我的观点,从不人云亦云。比如去年讨论成都地铁票价,我主张两元一票制,与政府部门的规定不符,但得到了专家的肯定。

  还有,去年成都热议的城区占道停车收费问题,我持反对意见,我的意见被提前透露出去,有人就阻碍我参加听证,完全不是有人说的给政府当“托儿”。

  参加听证会,没有任何报酬,吃饭自备,有时连喝水都是自己带。参加听证会,为的是维护公民的权益,我是凭公民的良知和正义感去参加的。

  (本报记者刘裕国采访整理)

  崔盐生:最遗憾会后没反馈

  我家住浙江杭州,今年74岁了。从2000年到2010年,参加的省市两级各类听证会共有32次,不少人说我是“听证专业户”。

  能参加这么多次听证会,我有两条经验:一是报名早,每次一登报我马上就报名;二是言之有物,开会之前我要做好多调查、研究。

  我这么热衷参加听证会,有人认为是图报酬。其实,哪里有报酬!老百姓的事,总要有人去反映一下。

  一些人觉得,听证会就是“听涨会”,无非就是走个过场。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有些部门没有真心实意地探寻民意,或者是没有真正尊重民意。

  如果听证会真正尊重民意了,老百姓当然欢迎。比如,2000年,我第一次参加听证会。那次,我提了个减免杭州市公园门票价格的意见,结果被政府采纳了,杭州成为了全国首个实行公园门票免费的城市。

  从这以后,我就觉得听证会真是反映民声的好举措,只要有听证会我就报名。当然,参加听证会,不能乱说话,要有调查,有依据。

  在我参加的32次听证会中,7次是关于涨价的,我有6次提出了反对意见。我认为,涨价关系到普通百姓生活,应该慎重,能不涨,尽量不涨。

  10年听证,一路走来,最遗憾的是,有的听证会缺乏互动性。会开完了,没有反馈,也没有会议纪要查看。希望听证会能更加透明,能有更多的媒体进行报道,甚至引入电视直播或网络直播的形式。

  10年听证,从不后悔,以后还要参与。关键是,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真正反映民声。

  (江南、邹倜然采访整理)

  张家明:最讨厌会上说空话

  2008年以来,我参加了3次听证会,分别是出租车调价、天然气价格调整和长沙市解放路一工程项目建设听证会。

  虽然参加的次数不多,但是我报名报了有10多次。最近长沙增加500辆出租车的听证会,就是因为报名晚了,没被选上。

  我参加听证,都是先看见媒体报道,然后打电话报名的。

  朋友们都说我是个“愤青”,我的确是个热心人士,对关于社会公益的事情都比较积极,是当地网络论坛的版主。

  我参加的听证会,会有一定酬劳,最少的有400元,最多的有1000元。拿这个钱,我觉得理所应当。

  一方面,听证会上要发表意见,需要我之前调研、做准备,需要花费精力和财力。

  另一方面,听证会当天,我必须放弃自己手上的事情。如果我不参加听证会,一天里生意好的话可以赚到1000多元。

  现在是商业社会,没有酬劳,谁愿意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参加一个听证会?

  参加听证会,参与公共决策,其实挺有意义的,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自己的切身利益。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次参加出租车调价听证会。有好几天,我凌晨到大街上拦出租车,专门采访出租车司机。听证会上,我提的出租车等待计费、计费器按整数计费等意见,都得到了采纳。

  我最讨厌的是,在听证会上,个别代表的发言,都是一套套的空话,没有一点实实在在的建议。

  对于听证专业户的现象,我建议,政府部门在选取听证代表的时候,应该有针对性地随机选取。譬如,关于出租车的听证,就可以在大街上随机地选取司机。

  (本报记者侯琳良采访整理)

  听证不要走过场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周佑勇

  听证制度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其设计的初衷旨在为公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与利益诉求提供有效沟通的制度保障平台。“公平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普遍适用于公共决策领域。可以说,“听证”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移植,被认为是民主的象征和法治的桥梁,让人们充满期待。

  但最近这一制度却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听证代表缺乏“代表性”、价格听证会让人感觉“逢听必涨”,极大挫伤公众的积极性。

  尤其目前有同一人以不同身份参加多个领域听证会的情况,不论其形式是否合法,都足以让人对听证会组织方的诚意产生极大的怀疑,伤害听证会制度的公信力。

  要防止被认为是“只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一方面必须充分实现听证的沟通功能;另一方面要明确听证记录的法律效力,使听证记录成为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唯一依据。

  对现行听证参与人的选取制度加以改进,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公众对听证会的信任感。听证代表的选择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并设立相应的反馈制度,将社会各界认为不适合参加听证的候选人排除在听证代表之外。

  此外,听证组织机关还必须注重听证代表选取的平衡性,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更为广泛地听取不同意见。当然,通过对听证代表候选人一般素质和情况的公开审查,来提高听证的效率,也是很有必要的。

  听证的价值在于公众的有效参与。目前,“听证专业户”等问题能够如此备受人们关注,一方面表明公众对这种良好制度的实施仍然充满着期待和热情,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公众参与意识的提高,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在制度设计上不断进行完善。

  (本报记者丁汀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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