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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遭拒后掐死女友同事 藏尸逃跑被判死刑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2011年09月10日05:03

  本报讯 (记者张媛)向女友同事借了5万元后,再借遭拒,男子将其和室友杀害。

  昨日上午,一中院判处被告人男子陈绪死刑,他的女友王春荣因窝藏罪获缓刑。

  赃物金饰卖到珠宝店

  2010年7月16日,石景山区苹果园某出租房内散发着异味。警方出警后,在屋内床上的被子下面,发现租户刘某、胡某的尸体,两人均为被人掐死。

  几天后,嫌疑人陈绪及女友王春荣被控制,其中王春荣为遇难者刘某、胡某在某娱乐城的同事。

  陈绪供述,2010年7月13日11时许,他在刘某租住的房间内,向刘某借了5万元钱后,再借时遭拒,争执中,他将刘某掐死。为防止事情败露,他将刘某的同室胡某掐死。并从胡某的银行卡中取走人民币4.8万元。

  当天下午两三点钟,陈绪拿着死者身上的金饰品,来到石景山某商场的珠宝店。店员称,金饰品重39克,他按每克230元给了陈绪9100元。后来这些金饰被店方化成一金锭。

  缓刑考验期内涉案

  据了解,赃物出手后,陈绪和女友王春荣还去房山十渡玩了一天。其间,陈绪将借到手的5万元寄给了女友家人。

  同年7月18日,命案发生第五天,王春荣回到河北秦皇岛老家,被警方控制。

  石景山警方通过王春荣的手机,劝陈绪自首。陈绪同意自首,但拒绝说出藏匿地点。

  几天后,陈绪被控制。

  据法院了解,陈绪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命案发生时,陈绪正在缓刑考验期。

  昨日上午,一中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判处陈绪死刑。王春荣因窝藏罪,获缓刑。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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