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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无防空地下室 民用建筑须缴人防异地建设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13日18:41
  中新网兰州9月13日电(记者 赵昕)甘肃民用建筑如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甘肃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异地修建。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得如上消息。

  甘肃省人防办副主任张广洲介绍说,根据甘肃实际情况,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兰州市所辖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按每平米l650元收取;其他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所属区、兰州市所辖三县(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和红古区按每平米l250元收取;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以外的地级市所属区、临夏市和合作市,按每平米ll50元收取;其他按规定应修建防空设施而因客观原因不能修建的县(市、区),异地建设费按每平米850元收取。

  记者会上获悉,甘肃各人防重点城市将于9月18日统一鸣放防空警报。按安排,18日9时为预先警报,9时30分为空袭警报,10时为解除警报;15时为预先警报,15时30分为空袭警报,16时为解除警报。

  甘肃省人防办主任刘如厚说,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对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防通信警报设备,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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