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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毒携带者烧伤求医难 官员称不得无故拒收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9月15日14:37

  羊城晚报记者 夏杨 刘玮宁 张小磊

  本报对广东英德一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王碧雯的遭遇进行报道后(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引发读者和网友热议:到底该由谁来救治这样的“特殊病人”?

  广州多家医院称“应由传染病或烧伤专科医院收治”。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则认为,(病人)应该就近治疗当地医院如果有烧伤科,就应该接收,做好防范措施就好了。他还表示,医院若无故拒收,病人可打报告向卫生厅反映。

  有专家称,就王碧雯的病情来看,最应该收治的应是传染病专科医院。“因为防止感染和传染是她目前最需要的治疗手段。”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院烧伤科相关专家直言:最担心艾滋病会传染给其他病人。很多看过相关报道的医生都对王碧雯的境遇深表同情,但也有一个基本共识:“烧伤创口如果感染,极易导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没有艾滋病治疗经验和专业技术的医院,确实不敢轻易收治,这是对其他病人的医疗安全负责。”

  综合医院有顾虑,传染病专科医院又如何看待?广州市传染病医院(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雷春亮表示:由于烧伤科是非常特别的外科专科,该院也没有专设这样的病房。但如果有需要,可以改造病房收治类似的“特殊病人”。对于王碧雯,雷春亮表示可以提供抗感染和消毒方面的医疗支持。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王碧雯应该就近治疗,首先应到属地医院(即清远)去求医。当地医院如果有烧伤科,就应该接收,如果需要抗艾滋病治疗,就请定点医院的专家去会诊指导;如果当地医院没有烧伤科,可以到上一级医院治疗;如果也没有烧伤科,则可考虑转到附近有条件的医院去。

  但王碧雯正是因为英德市医院没有烧伤科而被转至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但院方以技术有限为由,不愿意对其进行进一步治疗。对此,廖新波表示:“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医院不收治是不行的。医院若不收治,让他们打报告给省卫生厅!”

  夏杨、 刘玮宁、 张小磊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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