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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马路上先后被撞三次 首位肇事司机自首被拘

作者:刘涛 廖谦
2011年09月24日04:50
肇事司机在行政拘留单上签字。


  肇事司机在行政拘留单上签字。

  来源:郑州晚报

  22日深夜发生的事情会让吴庆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他在经过郑平路郑州市车管所南约300米处时,10分钟内,先后遭到3辆汽车的伤害。

  先是一辆越野车将他撞飞。当受伤的他仰躺在路中央的斑马线附近等待救援时,一辆面包车又从他身体上碾轧过。伤害还在继续,之后路过的一辆面包车将他拖行了约20米。

  事发后,3辆肇事车辆都逃离了现场。他最后被送到了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而第一个撞他的越野车司机已经投案自首。警方正在搜寻目击者描述的那两辆面包车,相信在路面监控设施的帮助下,肇事车不会隐藏多久。

  有人报警

  车管所附近出车祸

  两辆肇事车都逃逸了

  22日晚上11点左右,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郑平路郑州市车管所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撞人后逃逸,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交巡警三大队民警耿亚东跟同事迅速驱车驶向案发地点。

  没过几分钟,110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警,声称一辆面包车在车管所附近撞人后逃逸。

  民警接到指示后很疑惑,肇事车不是越野车吗,怎么变成面包车了?是不是同一个现场?

  耿亚东抵达现场时,发现路中央双黄线上躺着一个黑色人影,双向行驶的货车、垃圾车从黑影旁边飞驰而过,十分危险。

  据耿亚东介绍,发现这个情况后,他立即将警车开到伤者旁边,用闪烁的警灯提醒着过往车辆。

  随后,市二院急救车赶到,发现伤者还有生命迹象,医生对其进行紧急救治后,带回医院进行治疗。

  目击者

  一个人被撞了三回

  肇事车都跑了

  昨日0时20分,记者赶到现场。两位民警手持手电筒,拉着米尺,在现场进行勘测,并在马路上寻找着证物。

  耿警官提的红色塑料袋里装着两只黑色布鞋,还有一些汽车碎片。

  这条路没有任何照明设施,不远处一家仍在营业的烟酒店发出些许亮光。一辆辆垃圾车呼啸而过,民警不时地提醒帮忙寻找证物的村民注意安全。

  目击者董先生说,他准备关门睡觉,听到外面“砰”的一声响,声音不小,然后听到急刹车的声音。

  他赶紧跑出来看是咋回事,发现一个黑影躺在路中央,一辆越野车停在不远处,“那时候人不少,但由于视线受限,没人看清车牌”。

  董先生说,越野车停在那儿没有任何反应,没人下车,过了几十秒后跑了,大家赶紧报警。

  刚报警5分钟后,一辆面包车疾驶而过,正好从那人身上轧过去,加速离去。

  两分钟后,悲剧再次发生,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挂着伤者,将其拖行了约20米,同样加速离去。

  围观群众

  路上没路灯车速又快

  因此都不敢上前帮忙

  为什么没人上去帮忙呢?

  董先生表示,当时没人敢去动现场,没有路灯,天太黑,啥都看不清,来往车速又太快,大家只能急切拨打110,等候警察赶来。

  “伤者40多岁,120来的时候,他的腿还在动。”

  由于这里时常发生事故,没有路灯照明,也没有减速带控制车速,附近村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解决这种问题。

  有人投案

  肇事的越野车司机自首了

  耿亚东在现场勘查时接到通知,一男子自称是越野车车主袁刚,刚在车管所附近肇事并逃逸,现在在淮河路与秦岭路附近,想报警自首。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袁刚后,告知对方尽快赶赴现场,接受询问。

  23日0时50分,一辆出租车从北边驶来,停在警察旁,下来了三男一女,其中两人手提着工具箱,另外一名男子就是前来自首的袁刚。

  在警车内,袁刚神色紧张,接受民警的询问时,他一直认为他撞到了一辆电动车。在回忆当时情景的同时,他还不断询问被撞者的伤势如何,是否有生命危险。

  袁刚表示,当时意识到撞人后,吓出了一身汗,大脑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感觉到紧张害怕,不知怎么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当他开车沿淮河路行驶快到西环时,整个人才冷静下来,撞人的一幕反复闪烁在眼前,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报警自首。

  袁刚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应该逃离现场,那样属于肇事逃逸,想到伤者时,他的心里十分不安,所以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在民警询问过程中,一辆面包车由北向南驶来,在距离警车50米处,快速调头离去,民警已掌握该车信息,将进行调查。

  肇事司机

  那个黑影突然冲出来,让他反应不及

  袁刚讲述了事发时的情况

  22日晚11点左右,身为一装修公司包工头的袁刚,驾驶车牌号为豫A77K85的越野车从长葛赶往郑州,车上还带着两名小伙计。

  一行三人是去长葛给客户安装灯具,干了一整天的活,都有些疲倦,想着尽快回家休息,下高速后由南向北,驶上郑平路,马上要进入市区。

  这条路十分漆黑,没有路灯照明,只能靠来往车辆的车灯照明。一辆辆垃圾车闪着远光向南边呼啸而去,可视度很低。

  当时,袁刚跟随着一辆奥迪车,车速为每小时六七十公里。

  其中一个小伙计说,当时行驶的速度不是很快,“那个黑影突然从路东冲了出来,当时我就吓出一身汗”。

  这个小伙计回忆当时的情景说,当时距离车管所大门大概300米,老板猛踩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一切太突然了。

  另外一个小伙计说,那人好像骑了辆电动车,他们的车紧跟着前面的奥迪车,根本没看到有人冲出来,好像撞在了车头中间偏左的部位。

  此时的袁刚,可能意识到开车撞人出了车祸,驾车又向北开出一段,停车几十秒后,飞速向大学路方向驶去。

  事情进展

  伤者正在手术

  肇事司机已被拘留

  23日1时50分,在市二院急诊科,民警得到消息,伤者名叫吴庆良,脑部出血,身上有骨折,正在做手术。

  听到这个消息,当时跟袁刚一起的小伙计很激动,表示一切听从民警的吩咐,准备取钱给伤者垫付医疗费。

  2时10分,耿、刘两位民警带领袁刚驱车赶往淮河路与西环附近,找到了肇事越野车。

  该车车头已40%损坏,发动机外露,车头左侧的引擎盖凹凸,前挡风玻璃已碎裂,拖车正准备将其拖离。

  此时,袁刚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说:“没事儿,你先回家吧,我跟民警去说明情况就没事儿了。”

  23日下午4点多,在交巡警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已对袁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据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荆耀东介绍,现在吴庆良正在重症监护室,民警无法了解情况,如果他没事的话,双方可以调解;但如果出现死亡或重伤的情况,袁刚将承担刑事责任。

  既然袁刚自首,为何还按肇事逃逸进行行政处罚?荆警官表示,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袁某为第一当事人,非但未作出以上行为,反而迅速逃离现场,所以按照肇事逃逸对其进行处罚。

  至于目击者声称的两辆面包车,警方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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