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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幸福指数拟年底前公布 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10月12日04:16
  “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公布 相关指标考核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练情情、林霞虹)广东省政府发布《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该指标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相关指标考核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幸福广东指标体系首批幸福指数拟今年年底前公布。

  昨天,省政府举行《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新闻发布会。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主任徐建华介绍,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启动编制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说,今年3月31日至4月20日,编制部门征求了公众对“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框架”的意见。结果显示,指标体系客观指标综合合适率为93%,主观指标综合合适率为88%。

  徐建华说,《幸福广东指标体系》主要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和“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突出推动各级政府围绕“建设幸福广东”改进有关工作,增加民生福祉;“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则反映群众对幸福广东建设实现程度的感受。

  记者对比发现,“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的终稿删除了“廉政建设满意度”这个二级指标。

  据悉,2010年幸福指标体系测评结果拟于今年年底前公布。今后指标体系将每年定期公布。其中,客观指标评价方法包括计算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正式测评拟同时公布三个指数的评价结果。有关指标考核将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

  指标体系两大部分

  客观指标:

  根据情况调整完善

  客观指标体系称为“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它将全省21个市按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分为两类地区,并分别设置类别指标和差别权重。目前各指标权重是初步确定的,将在今后推进过程中深化认识、逐步完善。记者发现,客观指标的二级指标中,职工平均工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市民关注的热点权重较大,分别占各相关一级指标的30%。

  主观指标:

  抽样调查6900人

  主观指标部分的名称为“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主要反映群众对幸福广东建设实现程度的感受。主观指标体系采用统一的问卷评价方法。调查方案拟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市区及35个县(市)范围内抽选样本,总样本量为6900人,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6~65周岁且居住在本地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调查问卷围绕36个主观指标相应设置了群众容易理解的调查问题,并设置了“您感觉最幸福的以及最痛苦的方面”等开放性问题。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总队长叶健夫介绍,这次采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在世界上是最先进的。据测算,全省抽6900个样本(城市与农村),可信度(统计调查上叫自信度)可以达到95%。

  特别强调

  指数并不完全

  反映幸福程度

  幸福指标体系出台后,不少市民表示,幸福指标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关注民生,但也有市民担心会“被幸福”。比如,市民苏女士说:“幸福感因人而异,有可能一无所有的乞丐感到很幸福,而百万富翁却感觉不幸福。幸福感很难被量化。如果通过该体系,能加大民生建设投入,让更多的人觉得比以前幸福,就算是成功了。”市民刘先生表示:“幸福是一个很主观的感受,幸福指数真的能反映个体幸福感吗?希望不要"被幸福"。”

  徐建华特别强调:“不能简单地把评价结果高低等于幸福程度的高低。”他说,幸福不幸福是个主观感受的问题,该体系最终获得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说明大家的“幸福”程度,但对如何建设幸福广东,将有“建言献策”的作用。

  据介绍,目前国内外的一些民意调查机构对群众的幸福感开展了多项调查评价,其中一些结果与民众的实际感受也不太一致。

  作者:耿旭静 练情情 林霞虹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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