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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将提高 具体变化幅度尚未透露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高立萍
2011年10月13日01:00

  商报讯(记者 高立萍)就在人们还在讨论新资源税会使石油企业税负增加几何时,又传出了国家将提高石油和天然气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消息。虽然具体变化幅度尚未透露,但已经获悉这一消息的石油巨头明确表示,两项税费调整相抵,公司利润不会受太大影响。

  昨日,中石化总裁王天普在接受一家国外媒体采访时透露,国家将提高石油及天然气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与此同时,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也表示,资源税增加不会对公司利润构成太大影响,原因在于公司支付的特别收益金将降低。不过,具体调整细节和时间表均未透露。

  记者昨日也从相关业内人士处证实了这一消息。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资源税和石油特别收益金不可能同时高位征收,因为国家也要给油企减轻压力,所以石油特别收益金一定会提高起征点。”

  据了解,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也被称为“暴利税”,是油企税负的主要组成部分。目前起征点为40美元/桶。2010年,中国三大石油巨头共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884.26亿元。受原油价格上升影响,今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的特别收益金分别同比增加了252.25亿元和88亿元。

  几天前,国家发改委刚刚宣布自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对此,有专家表示,国内大型油企资源税缴纳额将提高300亿元左右。

  但是,石油巨头们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担心。据中石油有关人士透露,早在国务院为推动资源税改革而进行前期调研时,中石油就已经联合中石化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的提案,以此来减轻企业负担,而相关部门也一直在研究之中。实际上,自2008年以来,业内就一直盛传起征点将由40美元/桶升高到60美元/桶,按当时油价计算,仅中石油一家就可被豁免大约300亿元的暴利税。

  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认为,改变资源税计征方式对石油企业的利润影响很大,但如果同时通过提高起征点来降低暴利税,那么新资源税对油企利润的影响就小很多了。“新资源税其实只是中央政府向地方转移税收的一种方式。”

  廖凯舜还表示,40美元/桶的征收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而目前油价、通胀等客观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所以国家在制定新的标准时也要参考这些因素。石油企业是否会因此“因祸得福”捡到便宜,则要看特别收益金的提高幅度有多大,“如果将40美元提高到80美元左右,按目前油价,油企就有大利润可赚了。”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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