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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剧投资人欠债遭高消费限令 头等舱中被拘(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10月17日01:31
资料图 邓建国
资料图 邓建国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中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与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利用“限制高消费令”让拒不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 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

  广州市中院经办法官介绍,2007年,邓建国因拍摄电视剧欠下黄某300多万元债务。2008年,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支付欠款。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09年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一直未理会,黄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法院受理案件后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邓建国在各个银行的存款仅有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这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并对其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而巨星影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被变更为邓凯,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一再恶意躲避,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办酒席等高消费行为。

  广州市中院介绍,被拘留后,邓建国向经办法官表示愿意先还10万元,其余欠款与债权人商量后再还清。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工作人员在邓建国包内还发现了两张最近刷卡消费逾万元的小票,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附:邓建国及其相关简介

  近年来巨星公司共出品了《广州教父》、《东方母亲》、《反贪风暴》、《鸦片战争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及续集等。还有,拍摄和导演的电视剧有《风流才子纪晓岚》、《我这一辈子》、《情已逝》、《格格要出嫁》等。

   一、1995年15万元起家投拍《广州故事》。

  二、1996年创立(民营)巨星影业公司,投拍《广州教父》、《鸦片战争演义》。

  三、1997年投拍《反贪风暴》、《康熙微服私访记》(第一、二部)等片,创下广告帖片1.1亿的收入。随后几年陆续投拍《风流才子纪晓岚》、《康熙微服私访记》(第三部)、《审死官》、《猛龙过江》、《格格要出嫁》、《我这一辈子》等影视剧。

  四、2000年度被媒介评为『十大影视风云人物』之首。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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