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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据泄密受严惩 数据反腐任重道远

来源:新华网
2011年10月28日13:03
  新华网上海10月28日电(记者沈而默、王涛、周蕊)国家保密局、最高检日前通报了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等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自从国家相关部门对数据泄密重拳出击后,不仅从源头上掐断了泄密的渠道,而且也对相关从业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同时,对国内的机构研究水平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专家认为,在数据反腐已经成为重要反腐话题的今天,设立更为严格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是维护数据秘密性的重要保障。

  数据频频“走光”“消息人士”受严惩

  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屡屡提前“走光”。每到宏观经济数据发布的关口,这种在证券市场上遍布的“消息人士透露”、“接近数据的官方人士”等等诸如此类的表述已经屡见不鲜,令市场意外的事,传言每每总会被新闻发布所印证。

  然而,事实上,无论是宏观经济研究机构、学者的准确预测,还是部分外媒堪比“章鱼哥”的连续精确报道,并非出于其过人的预判能力,而是源于数据统计源头的“潜伏”者。

  谁是“消息人士”?从今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至今,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孙振故意泄密案、伍超明故意泄密案已经审结。孙振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伍超明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

  这些被冠以“消息人士”、“官方人士”、“一位关键部门的中国政府官员”的“潜伏”者,提前获悉即将公布的部分宏观数据乃至重要的经济决策,向市场人士和媒体泄露,直接导致CPI等重要经济数据提前“被发布”和不少经济政策未能完全发挥达到预期的效果。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数据被泄露之后,很快通过各种途径散播到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而根据数据或者决策重要性的高低和数据提前告知的时间,其价值也不尽相同。除了通过提前布局股票、债券等要素市场直接获取利益之外,能够精确提供数据甚至成为了某些市场人士的一种“隐性服务”,一些证券从业人员甚至将获取数据并透露给客户作为提升自身服务价值的一种方式。

  重罚之下 市场重塑秩序

  核心经济数据的泄密不仅有违市场公平,并且背后牵动着巨大的相关利益。作为涉及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指标,屡遭泄密的宏观数据显然将资本市场中的竞争者摆到了不同的起跑线上,而此次对相关泄密人员的重罚也对市场秩序起到了净化和重塑的作用。

  依照我国刑法第398条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此次已经审结的两起案件均是从重判处,其震慑作用毋庸置疑。

  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广认为,以往对于此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尺度较为宽松,而此次上升到刑法进行处罚,在涉及数据泄密方面惩罚是一个突破。

  记者了解到,与以前热衷于传播这些真实度极高的“小道消息”相比,相关从业人员现在已经是“人人自危”,而这种“除根”式的做法更是让“乱草”被斩于无形之中。

  今年7月,当获知相关泄密人员已经开始接受调查的消息之后,记者曾主动联系了此前曾多次提前告知宏观数据的某券商宏观研究员,询问是否还可以提前获知相关数据。一向大胆准确透露数据的该研究员马上反问:“现在谁还敢问这个啊?!”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不仅让从业人员不敢触及数据“高压线”,也起到了净化和重塑市场秩序以及提升国内经济研究水平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关键经济数据和决策的泄密不仅会给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让国内的经济研究水平倒退。

  “以后预测就看真功夫了。”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曾在其微博上表示。他认为,没有对泄密的严肃查处,就没有人进行真正的市场研究和预测,在那种状态下,研究员就异化为了一个公关者,真正踏实的研究者,其成果也无法显现出来。

  数据反腐重在制度保障

  虽然对信息源头的泄密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但不少人士质疑,对提前获得这些数据并因此提前进行资本布局牟利乃至再度扩散传播这些信息的证券从业人员也应受到处理。

  知名经济学家韩志国称,两名官员因泄露经济数据被判刑,但泄密的获益者既未被提及,也未被惩处。经济数据泄密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尤其是在有股指期货的市场环境下,提前获得数据就可在市场上呼风唤雨并获得暴利。同时不少人还质疑:那些接受泄密信息的证券从业人员该当何罪呢?

  舆论普遍认为,提前泄露关键经济数据,应当严惩。这种行为和内幕交易没什么两样。目前,我们还只处理了泄密者,其实还应处理那些机密的购买方,因为他们才是直接将中小投资者口袋掏空的人。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徐力律师表示,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同的是,证券从业人员提前获知国家宏观经济数据,要考虑其是否为主观故意。“如果故意获取相关秘密,则会触犯现有法律。”

  我国刑法第282条就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种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如果证券从业人员故意获取秘密并和境外机构有利益往来,则会被判处更为严重的罪责。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刑期在五年以上,最严重的甚至会判处无期徒刑,这已经属于侵犯国家安全的范畴。

  中国社科院人民财富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贤在表示,在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数据不断发生“未卜先知”的情况,数据反腐已经成为反腐败的新课题。

  数据泄密导致国家权威性下降,对于市场的公正性形成挑战,专家认为,应从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自律、加大查处力度以及提高法律威慑力等方面多管齐下,重拳出击。

  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认为,从原始数据,到数据生成,再到数据发布,整个链条的内部周转时间较长,容易出现泄露的情况。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已经在7月份宣布调整经济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新的日程中,最为敏感的CPI数据基本都已经提前到每个月的9日发布,数据生产和公布之间的时间差大大缩短。此前,CPI数据一般在每个月10日左右公布,而季度数据甚至要到15日之后才公布。

  赵庆明表示,制度建设是防止数据泄露的最主要保障,应当通过设立更为严格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缩短数据采集、制作到发布的流程,减少涉密人员的范围,保证数据发布的保密、公正。

  市场人士认为,相关工作人员的自律要求也应该更为严格。在数据发布之前,通常可以接触到数据的都是国家公务员,通过考试、层层选拔的国家公务员,理应在自律方面有着严格要求。

  作者:沈而默 王涛 周蕊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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