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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规定英语等补习班不得招未满6岁儿童引争议

2011年11月01日19:5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11月1日电(记者 李凯 李寒芳)台湾当局教育主管部门1日通过“补习及进修教育法”修正草案,拟禁止短期补习班招收未满6岁的儿童,这些补习班涉及英语、作文、珠心算、围棋等,但不包括有助于儿童身体律动、艺术才能的补习班,如绘画、音乐、舞蹈等。

  台教育主管部门解释说,鉴于补习班的设备、师资、管理以及教学目的不能符合年幼儿童的需要,同时参考幼教、补教、妇女权利团体等多方意见,以及现有的幼儿教育、照顾、福利相关法令,明确规定“补习班不得招收未满六岁之儿童,以确保儿童之安全及身心健全发展”,但有助于儿童身体律动、艺术才能的不在此限。

  修正草案还包括:犯有性侵害者不得担任补习班老师。

  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新闻的官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规定的目的是将儿童的教育与成人的补习教育相区隔,让儿童更多地接受家庭教育,不要过度接受知能教育,以保障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

  她介绍说,社会上的补习班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常见的包括英语、日语、作文、珠心算等,都不得招收6岁以下儿童。

  据悉,这一草案将提送台湾当局行政机构及立法机构审查表决。如修法通过,将有2年的缓冲时间,如果业者不配合检查,可罚5万到25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湾儿童补习班林立,其中又以英语补习班为最盛。台一著名连锁儿童英语教育机构估算,台湾儿童英语补教市场一年有160至170亿元的规模。

  草案内容一公布,在台各界引发不同反响。有网友力挺说好,“因为童年的快乐和创造力的培养都被这些所谓的补习班扼杀了”;有家长担心,一刀切限制后,小孩想学却没地方学,自己又不可能教,对一般家长来说的确会造成困扰;而有补习业者则称这一限制“内容非常荒谬”。

  长期关注儿童补习问题的台湾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研究发展处邱副处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学龄前儿童上补习班在台湾是很普遍的现象,该组织在2002年做过的一个调查显示,85%的家长认为学龄前儿童应该学习英文,6成以上的学龄前儿童曾上过英语补习班。“这种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

  她认为,学龄前儿童应多做游戏、有趣的事,其发展阶段不应该长时间补习,这很容易使他们自卑,没有成就感。“过早、过多地接触补习教育,会扼杀他们对学习兴趣,影响他们的身心发展”。

  作者:李凯 李寒芳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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