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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市副秘书长曾私分亿元国有资产 庭上翻供

2011年11月03日08:07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冯鸣在庭审现场 摄影 谢康生

  “签字时刚当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3个月 不懂”

  温州菜篮子集团窝案级别最高官员冯鸣当庭翻供

  “我工作28年,长期从事城建工作,自认为没有任何犯罪。”昨天中午,原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站在被告席上,戴着黑框眼镜。他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纸,给自己做最后的辩护。

  昨天上午9点,冯鸣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苍南县法院开庭。因他推翻了之前所有的供述,庭审一直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期宣判。

  通讯员 宁藏拙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因轰动温州的菜篮子集团窝案落马

  温州菜篮子集团窝案是近年来浙江省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国企工作人员腐败案件之一。案件涉及4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0人。冯鸣为此案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早在2003年,温州菜篮子集团董事长应国权等人成立了温州菜篮子发展公司(80%私人股份),并一步步将菜篮子集团的国有资产转到自己名下。到今年年初案发时,应国权等16名高管已涉嫌贪污2.2亿多元,挪用公款9386万多元,私分国有资产1.1亿多元。

  他们敢这么做,少不了保护伞的支持。冯鸣正是保护伞之一。

  今年51岁的冯鸣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国土资源、规划、城建等方面工作。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他接受应国权等人的请托,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另案审理)篡改了温州市政府会议纪要。

  原本划拨给菜篮子集团的325亩国有土地,用地主体被改成了菜篮子发展公司,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余元。其间,冯鸣收受应国权等人的好处18万元。

  此外,冯鸣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申请建设用地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0多万元。

  辩护:我没有罪

  在昨天的庭审里,冯鸣全盘翻供。他说签发篡改的会议纪要只是工作失误,自己没有滥用职权,也“绝对没有受贿”。此前的虚假供述是在压力下作出的,自己做了替罪羊。辩护律师也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他们一共提出了4点辩护意见:

  1. 冯明主观上不具备犯罪的故意,他对用地主体变更为菜篮子发展公司不知情。11月25日政府会议纪要到他手里时,已经被篡改了,他没有好好审查就直接签了字。当时他当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才3个月,不懂。

  2. 温州菜篮子集团高管成立菜篮子发展公司目的就是混淆概念,这是他们的阴谋。冯鸣只是不小心中了圈套。

  3. 温州菜篮子发展公司要顺利拿到325亩国有土地,不是改一下政府会议纪要就能搞定的。后面的审批程序很多,包括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都要审批,可惜都没人提出异议。

  直到2006年,国土部门有人打报告给温州市政府,说把国有土地划拨给股份制公司,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依然没有停止供地。而2008年温州市政府终于决定收回土地时,冯鸣也参加了收回工作。

  4. 没有产生严重后果。325亩国有土地现在已经进入收回程序,1.15亿元的国有资产损失已经挽回,而且菜篮子发展公司至今没从这块地上得到任何收益。

  检方:

  篡改会议纪要是国有土地流失的根本原因

  冯鸣全盘翻供,公诉人有点意外,庭上多次表示遗憾,并建议法庭量刑时考虑冯鸣拒不认罪的态度。

  公诉人反驳说,虽然政府会议纪要到冯鸣手里时已经被篡改了,但应国权等人之前就跟他打过招呼,并且篡改是得到他的授意的。应国权去找冯鸣时,给他看过菜篮子发展公司的批复文件,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公司。

  而篡改会议纪要是菜篮子公司能顺利拿地的根本原因。之后各职能部门审批是以会议纪要为主要依据的,会议纪要起着到导向性作用。当然各职能部门确实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

  后来温州市政府开始着手收回土地,但这不是冯鸣自行挽回损失,而是外力作用挽回损失。若没有外力作用,这种损失状态就会延续。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为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

  至于有没有受贿,检察机关有大量证据印证,冯鸣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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