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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纠纷

2011年11月04日15: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4日)发布,近日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多年来参与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强调当前特别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积极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坚定不移地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贯穿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要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意见》强调,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人民法院要拓展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人民法院在通过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建设;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完善,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要积极参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要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地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师生、学校的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意见》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监督指导,帮助基层做好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的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基层干警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培养,提高基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各级法院要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路子,勇于实践新举措,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特别要重点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以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活动,提高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效果,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孙莹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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