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蕾)海淀区的张某坚持要和妻子离婚,妻子却声称双方仍有感情,不愿离婚。张某当庭拿出一张自己无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表示对10年前妻子曾怀孕的行为一直隐忍不发,现在无法再维持夫妻关系了。
张某与王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今年张某起诉离婚,在一审庭审中称其与王某分居10年,现在和第三者共同生活,愿意给王某一定的补偿。
而王某对夫妻分居10年的说法予以否认,称张某经常回家,虽然张某有第三者,但她希望张某能回头,双方有感情基础,还是可以共同生活的。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与王某共同生活多年,双方并无太大矛盾,是因张某有第三者而影响了夫妻感情,现王某坚持不同意离婚,并多次表示希望挽救婚姻,对张某尚有感情,故法院尚无法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但在二审中,张某拿出两份藏了10年的证据。一份是北大医院出具的张某不能生育的诊断证明,另一份是王某10年前的一张流产的证明。张某说,这才是他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他10年来一直忍着不说的伤痛,希望改判离婚。
二审法院法官向其释明,二审不能直接改判离婚,只可能按照其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或者调解离婚。由于该份证据不符合新证据规定,且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驳回其离婚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而张某则表示,他要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