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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向老总汇报同事缺席 没得表扬被罚款200元

2011年11月08日06:13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邹渝
公司出的《考核通报》
公司出的《考核通报》

  昨天,北碚区林书明向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反映,上月18日晚,他值夜班时发现另一同事没到,就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汇报,不想没得到表扬,反而换来200元“罚单”,原因是没向直接领导汇报,还欺瞒领导,给公司带来极大隐患。

  好心报告情况,换来200元罚款

  林师傅在重庆永发科技有限公司当保安,月工资1400元。

  林师傅介绍,10月18日,他来到岗位,发现本应两人上岗的保安处只有自己一人。久等同事不来,当晚12时左右,他给公司副总经理杨劲松打电话,告知了实情,碍于同事情面,说好由杨劲松来公司巡查,发现情况然后告知相关人员到岗。打完电话后,林师傅通知了自己的直接领导公司企管部部长陈国清。

  出乎意料的是,10月23日,林师傅在公司公告栏看到了一张企管部发出的考核通报,上面写着林师傅在接班后发现只有自己一人,不向直接领导上报问清情况,只是一人执勤,期间总经理来检查时还隐瞒不报,于是对他做出考核处理,结果如下:

  一.林书明未告知直接领导人进行人员补充,导致各车间无人巡查,给公司造成财产安全隐患,对其失职行为考核100元。

  二.林书明在接受询问时还隐瞒事实,欺骗领导,对故意欺骗行为考核100元。

  三.企管部长陈国清工作安排失职,考核100元。

  这个处罚,让林师傅坐不住了。他认为自己向上级告知了相关情况,只是没有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当晚缺席的同事未受到处罚,自己却被罚款,不公平。他认为,这是企管部部长陈国清在给他“小鞋”穿。

  企管部部长:不会取消考核通报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找到陈国清。他的态度很明确:不会取消考核通报内容。

  陈先生说,该考核通报得到老总默许,依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没有不妥。

  陈先生说,林书明没有向自己通报,而是越级上报,直到晚上12点多打电话告知自己,导致晚上6时到12时期间公司财产有安全隐患。陈先生说,要是人人都越级上报,企业就无法管理了。

  另外,林书明在事发第二天到办公室解释时,还称是杨总来现场检查发现有人缺岗,有欺骗之嫌。

  陈先生说,他完全是照章办事。

  在林师傅拿出的一份该公司的管理条例中,重庆晚报记者看到对保安的要求中写着“处理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上级部门”。

  “这不是200块钱的事情。”林师傅说,钱是小事,他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如果公司坚持这样做,他将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甚至告到法院,宁肯走人也要搞清楚道理。

  公司的做法有待商榷

  针对林师傅的遭遇,重庆晚报记者咨询了重庆坤元律师事务所钱律师。

  钱律师表示,若公司条例没限定报告对象为“直接上级部门”,那么林师傅的做法就未违反公司规定。此外,公司处罚金额应与被处罚人的经济情况适应。

  本组稿件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邹渝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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