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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教育厅发紧急通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

2011年11月17日10:28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李欣瑶

  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

  (记者李欣瑶)省教育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立即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校车交通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校车的源头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本地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用作校车。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的,要依法追究车主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学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对超员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同时要加大对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力度,严禁学生接送车辆的超载、超速驾驶行为,加强对正规校车的监督管理。

  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另悉,在接到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校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后,省教育厅第一时间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厅长办公会,并启动应急预案。省教育厅要求庆阳市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事故救援与善后工作,查清事故责任。目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已带队赴正宁县参与救援和善后工作。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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