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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决定免征小微企业3年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1年11月18日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从明年1月1号到2014年12月31号,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根据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 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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