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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抓获公安部系列电信诈骗专案嫌犯(图)

2011年11月22日1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案银行卡。 成公宣 摄
作案银行卡。 成公宣 摄
作案银行卡。 成公宣 摄
作案银行卡。 成公宣 摄

  中新网成都11月22日电(安源)22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经过缜密侦查历时三十余天,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四川成都警方成功对公安部“11.30”系列电信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工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大量银行卡、手机卡、银行办证资料上千张,其中银行卡740张,手机卡40余张,网银U盾130个,手机7部,缴获作案用笔记本电脑4部,查扣涉案赃款二十余万元。

  据了解,2010年10月19日成都市民王某某报案称有人打电话到她家,称她信用卡透支以及身份信息被泄露,后按照一个自称是成都市公安局的人指示,将现金468万4千元存入一个中国银行账户,并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还将网上银行登录名以及密码告诉了对方。第二天去法院咨询后发现自己被骗,通过查询被骗387万元。

  2010年10月18日成都市民罗某某报案称其在家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在南充办理的信用卡透支,有可能是罗的个人信息泄露,又帮她转接到自称是南充市公安局的高警官,对方又以罗的资金安全有影响为由将电话转接到自称是经济侦查科的杨某,对方让她把钱全部存入新开的中国银行帐户内,并将银行密码发过来,罗信以为真,到新光路中国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将密码告诉对方,后罗到银行里查询时得知卡里的9万余元人民币已被转走。

  2010年10月19日侯某某报案称其家中接到一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该男子称侯某某的银行帐户被盗用,要求侯某某将存款转到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侯某某按照该男子的方式转款10万元现金后发现被骗。

  2010年10月20日龙某某报称其在家中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告知其因为有人通过其银行卡信息,恶意透支并涉及刑事案件,需将其本人的所有的钱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龙某某于2010年10月18日和10月19日两天分别向对方提供的工商银行卡号转入10万元和中国银行卡号转走53.2万元,后方知受骗,共被骗走人民币63.2万元。

  案发后,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和武侯、高新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电信诈骗案件侦查机制,进行初查和案件串并工作。通过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查询王某某、侯某某、罗某某、龙某某被诈骗案涉案中国银行卡,经分析串并系同一犯罪团伙所为。四起案件涉及金额共计400余万元,为成都历年来涉及金额最大的系列电信诈骗案。

  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武侯分局高度重视,成立“成都10.19系列电信诈骗案”专案组,四起案件的转账和取款银行卡有交叉使用情况,侦查确认为“成都10.19系列电信诈骗案”。警方组成三个工作组分别前往涉案中国银行卡开户地点进行查询。经查询后,确认了取款地为台湾和菲律宾。

  2010年10月以来,电信诈骗案件强力反弹,云南、北京、黑龙江等地大要案件屡屡发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对此,公安部刑侦局于11月底在北京成立了“11·30”专案指挥部,直接调配北京、四川、黑龙江等9个涉案地警力,调用多名案侦专家全程参与研判、督导,进行深度经营,并邀请台湾警方参与共同侦办。成都4起案件和北京等地诈骗案串并组成“11·30”系列电信诈骗案,成立了四川成都工作小组。四川工作小组由省公安厅刑侦局、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情报信息处和武侯分局抽调的骨干警力组成。成都工作小组经侦查发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志健时代广场C2320室很可能为贩卖银行卡窝点,并参与诈骗集团的诈骗活动。该时代广场C2320室于2010年5月12日出租给林冬生(男,25岁,广东省惠来县人)。据房东称该屋内居住有三男一女,并携带多部手提电脑,10月底该租住地人员去向不明。经对租住人员摸排,发现林冬生一关系人频繁与台湾、菲律宾联系,与案件取款地相吻合。通过工作明确了陈匀宥(男,28岁,台湾人)、罗云、罗玉鹏等人为深圳窝点成员。成都工作小组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已将窝点转移到深圳横岗街道隆盛花园206室,同时主犯陈匀宥离开窝点在外居住。由于抓捕工作一但有消息走漏,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成都工作小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控制窝点,先行抓捕陈匀宥的工作计划。在深圳市刑事犯罪侦查局的大力协助下,对陈匀宥进行布控,同时24小时监控隆盛花园的人员动向。

  2010年12月27日15时许,公安部下达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命令。四川成都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情报,发现陈匀宥(男,台湾人,1982年出生,户籍台湾省台中市)出现在横岗区金凤凰洗浴中心,迅速将其抓捕。同时在深圳市横岗街道隆盛花园卧龙阁206号房,挡获窝点内人员罗玉鹏(男, 28岁,湖南祁阳县人),罗云(男,20岁,湖南祁阳县人),罗英杰(男,18岁,湖南祁阳县人),李兴龙(男,24岁,湖南祁阳县人)四人。

  经审查,陈匀宥等五人交代了勾结境内外人员,买卖大量银行卡、银行资料、网银U盾等作案工具,为诈骗集团提供作案工具,参与电信诈骗团伙的诈骗活动,获利上百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陈匀宥、罗玉鹏、李兴龙、罗英杰、罗云等五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查证和人员审查正在进行中。(完)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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