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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火灾预警机制 接到红色预警领导须做检查

2011年11月29日16:2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封欢欢)日前,记者从北京部门了解到,北京消防部门建立实施火灾防控预警工作机制。按照火灾防控风险、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

  据消防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全市接警量连续多日突破预警标准上线,区域月接警量连续突破预警标准上线,或连续发生较大规模、有影响或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发布红色一级预警。

  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划分为全局性预警和区域性预警;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划分为即时性预警和阶段性预警;按照预警信息受众划分为内部预警和公众预警。即时性预警信息经由消防局每日晨会会商后产生,经当日值班局领导审批后,由调度指挥中心向相关单位进行发布。阶段性预警信息每月发布一次,由调度指挥中心对当月接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产生,向相关单位进行发布。公众类预警信息经由消防局每日晨会会上后产生,由宣传中心通过北京消防官方微博及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据记者了解,预警信息发布后,消防部门会立即作出预警响应,根据预警性质、预警级别、预警范围,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响应措施;而单位如接收到红色预警响应,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职行为进行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在书面报告整改报告的同时,由主要领导作出检查;接收橙色预警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并书面向消防局报告。

  作者:封欢欢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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