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小企业生存困境 > 中小企业消息

最高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媒体称合法化才能治本

2011年12月07日10:2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问题?最高法院的系列措施和建议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民间借贷种种乱象?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运作之路又该如何进行?

  中广网北京12月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相关的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案件受理、民间借贷利息、司法措施等问题做出要求。

  六个司法建议改变民间借贷乱象

  同时,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民间借贷不规范现象,最高法向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连发六个司法建议。一是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二是加强民间借贷规范监管的建议;三是关于规范和有条件放开企业间借贷活动;四是关于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议;五是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建议;六是制订特殊交易登记办法的建议。那么,最高法院的这系列措施和建议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民间借贷种种乱象?对此,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先生作出如下评论。

  主持人:今年以来,北至内蒙鄂尔多斯,南至浙江温州,民间借贷大有燎原之势。这是受今年经济因素影响的偶然,还是发展的必然?我国当前民间借贷都存在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之间有何区别

  马光远:今年整个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出现一个历史以来最狂热时期,当然一方面跟我们的整个宏观政策货币紧缩有很大的关系,另外一方面跟我们经济发展过程中投资过盛、房地产过盛也有很大的关系。一旦主流金融机构比如说信贷,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一些企业的这些钱存在一个周期的问题,需要还钱,那么在主流机构如果拿不到钱的话,只好靠民间借贷。很多的中小企业这么多年一直靠民间借贷,可以讲民间借贷的存在是一个必然,但是像今天这么一个比较疯狂的状况,应该说跟目前的整个大的紧缩政策,跟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很大关系。从问题来讲,民间借贷本身在一个灰色地带,没有问题那是不现实的,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具体怎么样进行解决需要一个思路方面的拓展。

  主持人:那么,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之间有什么区别,它俩可以划等号吗?

  马光远:民间借贷大多数的情况下,你不能说它完全合法,但是如果说利率本身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的话,那它是可以存在的。高利贷指的是什么?顾名思义利率比较高,高到什么程度才叫高利贷呢?超过国家法定的允许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肯定是高利贷。比如说现在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定金融机构的利率的4倍,那么这个4倍以上的可以认定成高利贷。从今年来看,整个高利贷的情况可以人瞠目结舌,最高的高利贷年利率达到360%,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的高利贷里面最高的。100%的可以讲比比皆是,50%、60%的普遍存在,所以整体来讲,今年民间借贷的趋势就是民间借贷的高利贷趋势非常明显。

  主持人:应该也叫超高利贷趋势。

  马光远:对。

  民间借贷合法化是唯一治本路径

  主持人: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案件,为此高法今天向各级法院发出通知,对案件受理民间借贷信息等问题做出了要求。其中,因赌博、吸毒形成借贷不予保护,超出银行利率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等等,那么这个就是很明显了,是直指当前民间借贷乱象吧?

  马光远:对,目前整个民间借贷有两种动态,我觉得非常值得关注,第一个是前面讲过的高利贷化,超过了法定的利率。高利贷化为什么会出现风险呢?因为你根本还不上钱,比如说有些企业你的利润可能只有3%-4%,但是你借的利润50%-60%,这样的话你怎么还这些钱?这肯定是会出风险。第二点是民间借贷里面,由于长期以来处于一个灰色地带,所以很多的违法犯罪纠结在一块,比如说有些借钱是为了赌博,有些借钱是为了干别的一些违法犯罪,有些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等纠结在这一块。

  整个来看最高法指出的这两点应该说是民间借贷里面比较常见的两种违法行为,但是我觉得不仅仅在这两个方面,今年以来整个出现的很多民间借贷包括高利贷引发的很多案件,非常值得我们关注。我认为里面蕴藏的风险,里面纠结着很多的民间借贷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还需要我们去值得关注、去挖掘,这两种仅仅是一个常态性的而已。

  主持人:最高法还向国家机关和其他部门连发六个司法建议,这些建议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目前的混乱无序的民间借贷现象呢?

  马光远:民间借贷本身一方面需要治理,需要法制层面,需要行政层面,需要监管层面的一些治理,这是毫无疑问的。最高法就民间借贷本身可能引发的一系列违法犯罪的风险做了一个司法建议,这些司法建议虽然是有些法律法规里面已经体现,有些政策里面已经体现。但是,民间借贷目前存在的最大的风险是什么?没有彻底被合法化,没有彻底的被纳入监管的体系,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时候,肯定会给监管带来难处,肯定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所以,未来对于民间借贷这点,我们的大方向已经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要真正的让民间借贷合法化,让它走在阳光下,我们一方面好监管,另外一方面,也便于那些违法的跟那些有可能风险很大的民间借贷进行切割,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可能是我们未来真正的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借贷向合理、合法、安全方向发展的一个唯一的路径,也是治本的路径。

  主持人:我们要发展合法化、阳光化的民间借贷,我们要消除的是高利贷的不合法的现象。前几天有评论说,民间借贷或者说民间的这种高利贷并不可怕,他们认为顶多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个别现象,您怎么看?

  马光远:我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度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说看到一些个案本身可能看起来风险并不大,而且很多民间借贷本身由于它的这种独特的操作体系,看起来可能存在风险仍不大。但是今年以来,整个蔓延全民民间借贷的这种趋势非常明显,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背后你可以看到一家人,甚至一个家族甚至一个村的人的钱全集中在他手里面,所以这种风险绝对不可小视,不能因为说它涉及的人比较小或者说表面上看起来人比较小。事后蕴藏的这种社会和谐的风险、社会稳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相关的案件,所以千万不要说风险不大,风险是相当大的。

  主持人:这种不合法的现象如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时候,就需要去监管了?

  马光远:对。
(责任编辑:UN6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