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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负命案潜逃12年 故意另作案以监狱为避难所

2011年12月07日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柳州12月7日电(周潇男 郭剑锋)广西柳州市鹿寨警方7日介绍,近日,鹿寨警方将负命案潜逃了12年疑凶张某抓获。警方调查发现,12年前,张某负命案潜逃后,屡屡以身试法,作案后故意滞留现场待捕入狱,并用假名一次次成功“避险”,把监狱当成了“避难所”,最终仍被鹿寨县公安局派遣的“清网行动”追逃民警捉拿归案。

  鹿寨警方称,1999年5月16日午夜,鹿寨县平山镇榨油村小学发生血案,造成该校魏某一家一死二重伤的惨案。案发后,鹿寨县警方缜密侦查,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男子张某列为重大作案嫌疑人。原来,张某为找女友覃某,找到覃某的姐夫魏某家,认为魏某故意隐瞒真相,遂怀恨在心,制造了这起杀人案。

  11月中旬,鹿寨警方在排查中获一条重要线索,张某很有可能藏匿在桂林市,便组织民警赶去开展调查。抓捕组经过5日的蹲守暗查,11月22日零时30分,抓捕组民警在桂林市七星区一出租屋将张某擒获。

  张某供述,当年作案后逃到桂林市七星区化名隐藏下来,以捡破烂和兜售商品为生。逃亡期间从不敢用真名,惶惶不可终日。后来,他认为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便制造了几次入狱“机会”,以致12年逃亡期间,有9年半在监狱中度过。

  2001年开始,张某盗窃两次,故意伤害他人一次,均“主动”留在原地等待民警。归案后,由于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张某先后被劳动教养3次,前后长达5年半。 2006年9月,张某从劳教所释放出来不久,又故意烧毁他人的出租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认为,监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真实身份不暴露,自己欠下的血债就不用还。于是,他萌发了在狱中“长驻”的想法。在桂中监狱服刑期间,张某主动提出,刑满后想留在监狱做临时工,不领工资,只求一日三餐。后来,因不符合有关规定,监狱没有批准他的申请。

  去年9月,张某刑满获释,仍回到桂林市七星区的出租屋居住。平时,他行踪相当诡秘,其出租屋窗门用报纸封得严严实实。为防被人察觉,他从不与陌生人交往。“清网行动”开展后,张某回了一趟家乡,发现到处张贴着缉拿他的悬赏通告,吓得心惊胆战。即使这样,仍没有想过自首。

  目前,张某被鹿寨县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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