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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告万德福商标侵权败诉 起诉商评委被驳回

2011年12月09日17:3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昌平
麦当劳称商标被侵权 起诉商评委被驳回
门、碗打架有结果
麦当劳称商标被侵权 起诉商评委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美国麦当劳的显著标志是字母“M”,而中国有家公司叫万德福,注册了“W”商标。麦当劳要用“M”,却不许万德福用“W”。为此,麦当劳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万德福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出庭应诉。

  记者今天获悉,市一中院经过审理,驳回了麦当劳的诉讼请求;而商评委此前针对麦当劳要求撤销“W”商标所作出的复议决定,则被一中院维持。得知这一消息,策划注册“W”商标的韩颐和,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了10个字:“正义的判决麦当劳败诉”。

  其实,万德福也难言得胜。万德福商标由汉字“万德福”与图形“W”以及英文字母“onderful”三部分组成。2001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了上述商标的申请,计划用于餐馆、咖啡馆、服装设计等领域。2003年,麦当劳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称“W”商标与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图形”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但被驳回。后来,麦当劳申请复议,商评委于2010年裁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鸡尾酒会服务、饭店、酒吧、茶馆服务”上的注册,但维持了其在服装设计、包装设计等其他项目上的注册。

  注册之初想进军餐饮业的万德福,按商评委的裁定,“W”商标已不能使用于餐饮业。但是,麦当劳想彻底把“W”商标取消,于是,麦当劳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

  麦当劳起诉后,万德福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后来,“W”商标被转让给北京万代福饮品有限公司。又注册了万代福商标的韩颐和在此案开庭时说:“你M商标正着是个门,我W商标反过来是个容器,含义是个碗,跟你麦当劳有什么关系?”韩颐和指责麦当劳太霸道,他认为,英文字母有26个,不能说麦当劳用了“M”,就禁止别人使用“W”。韩颐和表示,“W”作为“万”字的拼音首字母,是中国人长期使用的汉语拼音,却被麦当劳武断地认为是由“M”旋转而来。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现在证据并不能证明在“W”商标注册时,麦当劳的“M”商标已经成为驰名商标。“W”商标指定使用在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研究和开发(替他人)、包装设计、服装设计等服务上,与“M”商标的餐饮服务差别较大,不会误导公众,也不会损害麦当劳的利益。因此,一中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关于“W”商标的复审裁定。

  韩颐和的“W”商标和麦当劳的“M”商标,争了差不多10年了。此案的胜利无疑让韩颐和扬眉吐气,但是,一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根据法律规定,麦当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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