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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钱到位问题就迎刃而解

2011年12月11日18:08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记者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如何让孩子安全的坐在教室里读书曾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为此,全国范围内加大了对校舍建筑质量的检查。现在,如何保证学生在上学路上的安全成了人们更关心的问题。今年连续发生的校车事故牵动人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个月曾指出,要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周孝正:必须系统的保证不会超载 而不是处罚超载

  近期发生的几乎每一起校车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超载!在甘肃正宁的校车事故中,核载9人的校车,塞下64人。最终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的严重事故。在西安一所幼儿园的7座的校车里,坐了17个人。这辆车为了躲避行人发生了事故。

  在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对于超载问题,仅仅有处罚是不够的。

  周孝正:这里有个问题,你不让他超载,那剩下的孩子怎么办?北京的地铁天天超载,哪有人说超载不好,可是你不让他超载那么怎么办?这就是大禹治水的办法:疏导。比如说还剩是个孩子,那就再派一辆车,但这钱从哪来呢?所以说是个系统的问题。

  周孝正:投入到位 校车问题就迎刃而解

  在校车事故发生后,各家媒体都报道了一些地方的好做法。不过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相对较高。那么在相对落后的地区,校车的资金又该如何筹集呢?草案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周孝正说,我国目前的教育投入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讲仍不足。如果投入到位,校车问题可以迎刃而解。

  周孝正:经费问题是老大难的问题,一说动钱了,可不是那么容易,可要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年底突击花钱,包括公车、三公消费都是成千上万,所以说实际上还是理念问题,所以说真要下决心,那些钱还是可以出得来。关键还看是不是真下决心。

  近来的几起重大校车事故,驾驶员都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驾驶人的资格,意见稿规定,校车驾驶人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资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没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酒后驾驶等行为。此外,草案还对校车的质量标准的设定、法律责任怎么设定、过渡期怎么办等问题做了相应规定。

  欧国立:不仅需要道德保障 更需法律法规保障

  意见稿还对校车赋予了三项优先权: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欧国立说,制度上的保障更有必要。

  欧国立:校车无论在行驶、停靠、学生上下车时,都应该受到更多的保护,不仅要从道德方面,更应该是法律法规方面给予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的道路安全法规定不得超车的车辆只有4类,即“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如要赋予校车与这4类车同等的路权,很可能涉及到道路交通法的修改。

  作者:马闯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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