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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黄某失爱抢劫失足 社会关爱助新生(组图)

2011年12月11日1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18岁的黄某结束了两年零四个月的服刑日子,重获新生。 安源 摄
18岁的黄某结束了两年零四个月的服刑日子,重获新生。 安源 摄

18岁的黄某结束了两年零四个月的服刑日子,重获新生。 安源 摄
黄某在崭新的生活环境开始新的工作。 安源 摄

  中新网成都12月11日电(安源)对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18岁的黄某来说,12月11日是他从挫折中走出、实现新生的大日子。当天下午,他结束了两年零四个月的服刑日子,提前八个月走出高墙;同时,作为一名孤儿,他在社会各界帮扶下,来到成都一家制衣厂工作,开始自食其力的新生活。

  据了解,1993年出生的黄某是大邑县安仁镇人,自幼父母双亡。因家庭经济困难,缺乏管教,黄某在初二辍学两个多月后,因参与抢劫几百元钱物而失足,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间,黄某自感前途黯淡,不愿与人交往,一度自暴自弃。

  黄某告诉记者,后来,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政委刘英斌对其帮扶帮教,给他送去了衣物和一些励志、为人处世的书籍,帮助他逐渐摆脱了阴影,树立了信心,开始认真学习,努力改造。通过关心帮扶,黄某于今年10月以“理论知识95.5分,操作77分”的优良成绩,取得了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缝纫类),在11月又被法院裁定减刑8个月。

  考虑到作为孤儿,黄某在刑满释放后的就业存在很大困难,该所政委刘英斌和分管所领导决定帮其在服装制作行业寻找就业机会。经多方联系,最终,与该所签有《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协议》的新都区斑竹园镇领地制衣厂为黄某敞开了大门。

  11日下午,换上刘英斌政委送来的新衣,在成都初冬暖暖的阳光下,黄某走出了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大门,走上新路,奔向新生。

  在先后安置了3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的领地制衣厂,该厂负责人代宏成与黄某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

  来到缝纫车间,黄某坐在缝纫机前,熟练地踩着脚踏板,推布进针,人们赞扬的目光和肯定的话语,带给他更多的自信。听到在三个月试用期后每月能拿到两千元左右的工资,一直显得很拘束的黄某,终于绽放出一个重回社会的腼腆少年的笑容。

  黄某说,“十分感谢成都未管所领导和民警的帮扶,我一定会珍惜机会,感恩社会!”(完)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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