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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发布调研报告 称垃圾分类后垃圾车混装

2011年12月13日11:22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骏

  垃圾分类运走时又混了 市政协发布调研报告

  “垃圾围城”,已成为制约上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市政协日前发布的《关于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调研报告》建议,推进本市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必须充分考虑上海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可持续要求,“坚持减量化是切入点和着力点,资源化是垃圾减量的重要手段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无害化是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和末端处理的最终目标。”

  今年,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对推进本市生活垃圾“三化”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实事项目“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也于5月启动。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与市妇联、台盟市委联合开展“关于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课题调研,历时数月完成该调研报告。

  垃圾分类后续环节缺衔接

  “复杂多变的分类标准让很多市民无所适从,十年中生活垃圾分类变化了4次,原有分类标准还未形成习惯,又出台新的分类标准。”调研报告指出,今年实施的“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实事项目,虽然扩大至1000多个小区,但也仅占全市居民小区总量(不包括没有物业管理和零星分散的居住小区)的10%左右。

  究其原因,主要是与源头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设施尚不到位,全程分类的收运系统始终未形成。报告称,在试点小区瑞南新苑,有居民目睹收运企业将分类垃圾混装运走,经反映才安排专车收运厨余垃圾,但离开小区后又与其他垃圾混装在一起。再如,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入末端焚烧的垃圾中混杂着玻璃、砖块、塑料等物品,有的焚烧不充分,有的可回收物也一起进了焚烧炉,增加了焚烧负担,同时大大降低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报告指出,收、运、处各环节分类流程没有衔接,导致源头分类效果不明显,且增加了垃圾处置成本。

  “资源化”再生产品缺市场

  报告指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缺乏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形不成气候。如纸张、塑料多采用简单再利用技术,缺乏深加工利用;玻璃的再生利用企业收集系统覆盖少、渠道缺,生产规模小,发展缓慢。又如,餐厨垃圾源头管理尚未实现全覆盖,部分产生单位因不愿支付60元/桶的处理费,存在少报、瞒报、不报情况,甚至为谋利而将餐厨垃圾卖给不具资质的泔脚收购人员。

  资源化再生产品缺乏市场,成为限制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瓶颈。比如,餐厨垃圾经过生化处理制成有机肥料或饲料已有相对成熟的技术,但加工后的肥料和饲料缺乏相应的标准,导致资源再利用受到限制,销路不畅,市场前景并不乐观。其余的资源化利用企业由于尚未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导致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再生产品不具备市场发展前景。

  “三化”要从“顶”管到“底”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建议:研究制订《上海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白皮书》,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的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完善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

  “强化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全过程综合管理。”部分委员认为,做好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要坚持“从顶管到底”,明确战略性的顶层设计,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坚持“从后推到头”,建立由终端处理方式决定流程及源头的系统;坚持“从官做到民”,先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坚持“从我回到我”,谁产生的垃圾,谁负责消化处理,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进行到底。

  报告还提出,要促进商售系统源头减量,以此推进全社会生活垃圾减量。尽快出台包装法及配套措施,严格量化规定,保证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强制实行抵押金制度,引导人们改掉使用一次性材料包装的消费习惯。要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包装回收”业务,并开展以立法方式建立“生产者责任制”的试点,规定生产者应在其产品上详细说明产品被消费后的回收方式和再利用方式,消费者则有义务按照此说明对废弃产品进行分类投放。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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