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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一涉黑案黑老大与情妇获死刑 幼女成孤儿

2011年12月14日09:44
来源:云南网
主犯蒋家田被判死刑
主犯蒋家田被判死刑
对犯罪团伙公开宣判
对犯罪团伙公开宣判

  昨天,昆明南窑“黑老大”蒋家田及其情妇杨菊芬、团伙成员谢明祥3名罪犯被宣布执行死刑。同时,还对蒋家田涉黑团伙其余3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宣判会场上,3个死刑犯显得非常淡定。

  上午9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等41名罪犯被押解进入宣判会场时,3罪犯表情淡然。蒋家田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白色休闲裤,头发已是花白,脸颊的皱纹有些深,可这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黑老大表情并不沉重。宣判会场里,有350多名群众参加旁听。

  经云南高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云南高院维持第一审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

  9点50分,宣判结果后,执法队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将罪犯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押出会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蒋家田等3死刑犯被押出会场时,依旧显得淡定,他们明白自己即将告别这个世界。

  黑帮之覆灭

  南窑“黑帮”屡屡犯罪

  蒋家田,1953年生,是四川省南溪县农民,20多年前来到昆明谋生。

  公诉机关查明,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蒋家田开始在昆明市宋旗营村一带从事零星贩毒活动,并逐渐在福德村、宋旗营村、南窑村一带组织形成了以他为首,以杨菊芬、杨国应、蒋满英、蒋太来等家族成员为核心的一个毒品犯罪网络。具备了一定经济基础后,他又将触角从毒品延伸到旅社、茶室、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行业,以这些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从事了诈骗、强迫交易、色情敲诈、寻衅滋事、以假币换真钞等多种犯罪活动。

  在蒋家田的默许下,其团伙成员一方面大肆实施假币换真钞、盗窃、诈骗、色情敲诈、强迫交易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在网吧、游戏室等场所“看场子”、收保护费,成为“潜规则”下的“地下执法队”。

  “黑老大”被控9罪名

  杨菊芬是蒋家田的情妇,自从她跟了蒋后,将家人也一步步推入罪恶的深渊。

  经过精心策划,她让父亲杨国应担起了联系境外毒品货源的“重任”,让大哥杨枝能参与运输,运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亲蒋满英的住处,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

  2008年9月12日,杨国应再次来到了南伞口岸,这已不是他第一次来“背”毒品,但这一次,卖家“老顺”不愿送货。杨国应惟有偷渡到缅甸,可当他背着毒品刚走进国门10多米,就被边防武警抓了个正着。他随身携带的旅行包里,装有19块毒品海洛因,重近7公斤。

  正是因为杨国应的落网,警方锁定已久的蒋家田、杨菊芬等几个毒瘤得以拔出。2008年9月16日,蒋家田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他手下的骨干成员也纷纷落网。

  2009年9月25日,被称为“云南第一涉黑案”的“南窑蒋家田黑帮”,其“老大”蒋家田及他手下的41名成员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对包括蒋家田在内的41名团伙骨干成员提起公诉,其中,“黑老大”蒋家田被控涉嫌9大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盗窃罪。

  “黑老大”难逃一死

  2009年1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4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蒋家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出售持有假币罪和诈骗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蒋家田死刑。同时,蒋家田情妇杨菊芬、其父杨国应、手下谢明祥也被判处死刑;负责销售毒品的李文彩被判处死缓,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李文彩、蒋满英等人的量刑适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二审改判杨国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风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处罚金1万元。

  情妇之坠落

  打工女傍上“黑老大”

  出生在保山市龙陵县的杨菊芬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在家,帮母亲蒋满英做些简单的农活和家务。那时,她对于金钱的概念,只不过是在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平之余,能有点多余的闲钱为自己置办几件化妆品。

  16岁,杨菊芬到瑞丽打工,结识一张姓朋友。2004年,在昆明开洗脚城的张某邀她帮忙。正是朋友的关照,无意间促成了杨菊芬与蒋家田的相识。

  当蒋家田提出要和她在一起时,杨菊芬23岁,拿着每月几百块的工资。面对蒋家田的经济实力和“江湖地位”,杨菊芬难抵诱惑。很快,她与蒋家田同居。

  杨菊芬坐镇指挥贩毒

  每月从蒋家田处领取充足的生活费后,杨菊芬抽出大部分寄回农村老家。面对这笔与她实际收入天差地别的款项,父母察觉到了女儿生活的变化,追问她究竟和什么人在一起。“就是一个比你们年龄都大的人。”被逼急了,杨菊芬只能用此搪塞,不敢提及蒋家田“黑老大”的身份。2006年,蒋家田和杨菊芬生育一女孩。

  2007年,在筹资购买大客车投入长途客运时,杨菊芬嫌每月3万余元的利润太低,主动建议蒋家田利用客车运毒。蒋家田对此予以采纳,将此事交托杨菊芬全权负责。

  杨菊芬说,自己之所以沦落到如今的下场,是对金钱的渴求上升到极致,用尽一切手段实现财富最大化。正是这无止境的贪念,将杨家人一步步推入罪恶的深渊。

  蒋家5岁女儿成孤儿

  随着蒋家田涉黑团伙被端,杨菊芬所有直系亲属除女儿外无一幸免。而蒋家田和杨菊芬被执行死刑,他们5岁的女儿成为孤儿。

  2010年10月28日,杨菊芬在看守所里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蒋家田的书信。蒋在信中嘱托杨菊芬要照顾好自己、调整好心态,可在她看来,这封信最大的价值,在于蒋家田向她透露了女儿的行踪:“孩子现在被蒋家田的大女儿带回四川抚养。”杨菊芬对这个结果倍感欣慰。在给蒋家田的回信中,杨菊芬语气平淡地写道:“不要担心,我会过好每一天……”他们都明白,他们的日子真的不多了。

  杨菊芬希望女儿将来“不要太有钱,不要重复妈妈走过的路,做一个健康快乐的普通人就好”。

  (柏立诚 文 周明佳 摄)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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