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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房管局就“经适房19万装修费”事件致歉

2011年12月22日07: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酒泉12月22日消息(记者王娴 李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央广新闻晚高峰关注了甘肃酒泉经适房购房人遭遇高价“装修费”的尴尬。有听众买了酒泉一经适房小区,被要求先缴纳19万的装修费用。节目播出后,引起酒泉当地和各界的关注。

  免交19万装修费并换房

  为了这套房子,小杨已经到房管局跑了多次,她说,昨天(21日)总算有了个让人开心的结果。

  小杨:我刚从房管局出来,已经把手续给我办了,就是交款的手续。

  只交33万购房款,原来让人大跌眼镜的那19万装修费不用交了,酒泉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干脆为她换了一套房。

  小杨:原来是一单元三楼,现在改了个二单元二楼,户型和大小都一样。

  记者:就是没有装修过的,不是样板间了?

  小杨:对,毛墙毛地了。

  小杨说,不仅如此,房管局还特意和她说了这是工作的疏忽。酒泉市房管局常务副局长辛前德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也首先表态。

  辛前德:我们的疏忽给住户家庭和社会公众带来了影响,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至于19万的装修费用如何得出,他表示要有关部门再做详细核算,届时向社会公布。

  辛前德:相关专业人员会对价格和工程量重新核算,结果出来之前,谁也不好妄加评判19万是高是低。

  相关部分负责人致歉

  甘肃省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也在“经适房出售加收19万装修费”的消息报出不久马上和记者取得了联系。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窦一红介绍了酒泉市这批保障房的背景。

  窦一红:它当时是作为引进人才的公寓,后来有变故,人才没进来,不住这个房了。当地就作为房源,统一分配了。

  而现在,原来的三套可能披上装修费的样板间,也已经都腾出,不再出售。

  窦一红:省政府决定把现在住户退出的三套装修过的房子,继续作为市政府引进人才的周转住房,不再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对外出售。

  甘肃省和酒泉市两级政府房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都一再表达歉意,无论装修费最后核准为多少钱,不再有百姓购房需要交这笔钱。

  窦一红:一方面,也存在管理人员对国家政策宣传学习做得不到位,另外,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做得也不够完善。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地有部门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效率,也可以看到购房人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心情的轻松和愉悦。经适房是民心工程,但它不等于面子工程,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相关政策和程序,同时,和购房人多进行一些换位思考,才能把好事办好。

  作者:王娴 李谦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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