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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回应农民工讨薪3年未果 称好心办坏事(图)

2011年12月22日12: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12月21日,大河网接到投诉,卢氏县80余位农民工2009年在南召县兴乔金矿打工,而兴乔金矿至今未将53.64万元工资清还。南召县政府为此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决定将所挖部分金矿石卖掉,用来清偿农民工资,不料金矿石被金矿主偷偷卖掉,80余位农民工至今分文未得。

  打工8个月,拖欠53.64万元工资

  郭志远是三门峡卢氏人。2009年5月,他与同乡的王新治带领80余位农民工,来到南阳市南召县的兴乔金矿打工。

  “靠着山里人的朴实和辛劳,我们日日挥汗如雨,给矿老板挖出了一车车金矿石,创造了巨额利润。”郭志远说,“8个月后,临近年关了,我们没能从矿老板处拿到一分钱工钱,兴乔金矿拖欠了我们50余万工钱。”

  据郭志远介绍,“挖出来的金矿石有8000余吨,按照每吨二、三百元的价格,总价值达二百余万元。”

  政府协调:卖出部分金矿石,用于支付拖欠工资

  2009年1月16日,南召县政府针对此事专门召开专项会议,并决定将8000余吨金矿矿石扣押,由政府封存,寻求买家,并监督把矿石卖掉一部分,用于给付郭志远等人的53.64万元工资。

  从《关于落实2009年元月14日县政府对兴乔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意见纪要》中可以看到,会议决定由南召县招商局牵头,整顿办、黄金局、黄金公司等参与的矿石销售监管小组,负责监管兴乔公司矿石销售事宜。

  销售数量则以嵩县白河铁矿厂收到铁矿石计量合人民币60万元为止,其余矿石原地封存。

  货款结算由监管小组带领兴乔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办理,现金由招商局直接存管,主要用于支付三门峡农民工工资53.64万元、南召县黄金公司4万元(由黄金公司负责,用于暂付原兴乔金矿23位农民工工资)。

  在最后一条标明双方共同遵守上述意见,谁违反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最后面是各方手写签名。

  8000吨金矿石“不翼而飞”

  “当时,我们守着8000吨金矿石,就是为了预防金矿主把矿偷偷卖掉。后来,政府承诺09年正月十五前就把事情解决,所以我们就没有再看守。”郭志远认为是当地政府伙同矿主私自把矿石卖掉。“当地一位知情的官员告诉我们,个别政府官员与矿老板私下交易,把你们的血汗钱侵吞了。”

  “矿石款已被金矿老板取走,我们也没办法。”招商局王姓局长这样答复郭志远等人对矿石被偷偷卖掉的疑问。

  “兴乔金矿现在已被南召县政府整合,原矿主避之不见,而我们的血汗钱一直没有着落。”郭志远说,“2011年10月26日,我们再次来到南阳市政府反映,政府大院一名自称是"马科长"的官员又一次代表政府向我们承诺尽快解决。然而时至今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南召当地政府:我们是好心办坏了事

  21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南召县招商局局长王崇召。

  “关于此事,我不接受任何采访。我们宣传部门有关于此事的发言人,可以向他询问。”王崇召表示一切问题都要通过宣传部门来回复。

  随后,记者与南召当地宣传部门取得联系。

  当地宣传部一王姓部长称,“与兴乔金矿签订协议的是三门峡矿山建筑公司。兴乔金矿所欠的应属于工程款,并非农民工工资。”

  “因为这件纠纷事件发生在南召境内,当地政府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就开了三方协调会。”王部长说,“至于当初金矿石被偷偷卖掉,是兴乔金矿与嵩县白河铁矿厂双方之间的事情。当时,县里要求嵩县白河铁矿厂将款项打到政府专项账户上,用于支付三门峡农民工工资。可对方却将款项直接打给了兴乔金矿账户。”

  当记者询问,为何不要求兴乔金矿将卖金矿石所得的农民工款项清还时,王部长称,“其中情况太复杂,我们就是好心办坏了事。”

  对于宣传部门所称的所欠钱款属于工程款,而非农民工工资一事,郭志远称,“三门峡矿山建筑公司出的有8万元押金,而兴乔金矿也没有归还这些押金。”郭志远认为,这8万元才是工程款,他们80多人的工资至今一分没有得到。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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