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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一水渠15年淹死400人 家属捞尸须交钱

2011年12月23日0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洛宁12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洛宁县有一条45公里长的水渠,15年来,吞噬400多人的生命,仅今年就有10人丧命该渠。为什么这样一条水渠会频频吞噬人的生命?15年过去,悲剧年年上演,为何不能有所治理?

  一年吞噬10人的水渠

  近日,河南省洛宁县马店乡小街村村民常群玲干完农活回家,失足坠入路边的洛北渠,丈夫赶紧下渠施救,不幸双双毙命。当地村民称,今年以来,已有10人在渠中淹死。

  小街村村民田铁棒:这几年来,淹死的大概有200到300多人,事故发生非常多,有的地方设有护栏,有的地方没有护栏,落水的人下去以后,有的人打捞不及时,有的人尸体都找不到,原因就是没有防护措施。

  当地村民介绍,长达40公里的洛北大渠,除了县城一小段5公里左右设有护栏,其他地方都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配备任何救生设备,这些可能是造成事故频发、救而无功的主要原因。洛北渠到底属哪家单位所有,谁应对此负有监管权呢?记者拨通了洛宁县马店乡乡长张春武的电话:

  张春武:我刚刚到任十几天,情况不太清楚,这是新华公司的工作,我们不好办。

  出事竟是在所难免?

  据村民介绍,洛宁县人大代表每年都在县人大会上提出安装防护栏的建议,但迟迟得不到解决。人大代表的提议都不起作用,村民不知他们还能到哪去反映。记者又拨通了洛宁县安监局局长白迟伟的电话:

  白迟伟:老百姓安全意识太淡薄。

  记者:那这个渠两边有没有加防护啊?

  白迟伟:你就是设一根护栏又怎么样?新华公司在这一块每年都是做大量投资,那也是分阶段,有步骤的去做。

  记者:但我们了解的情况是,在他们每年都在做的情况下,还是不断有人在淹死。

  白迟伟:这么长一条渠道,出现这种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

  洛宁县安监局把事故频发的原因归结为:老百姓安全意识淡漠、以及渠长出现事故在所难免,丝毫不谈监管局的监管责任。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采访指向了一家名为“新华水电实业”的公司。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11月,洛宁县政府就已将洛北渠所有股权全部转给洛宁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洛宁洛北大渠上的3所水电站都属于一个名叫“新华水电实业”的水电公司。记者拨通了新华水电实业公司办公主任李保国的电话:

  李保国:不是我们管理的,是水利局管理,我们委托他们管理,要说应该是管理方的责任。这渠几十年一直都是这样运行,四十五公里渠道都加上护栏,那得多少钱!

  沿着洛北渠走出县城渠两侧就没有了防护措施,而离渠最近的民房仅相隔3米左右。

  对生命的冷漠

  洛宁县马店乡小街村一名村干部介绍,村委与新华公司多次交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但均未能达成协议。甚至,在打捞尸体时,新华公司都不愿配合。东关村一位受害家属说,事发当天,当他们要求新华公司停水救人时,新华水电公司却让受害家属出钱弥补因停水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与公司领导打招呼,否则不能停水。

  记者调查发现,作为理当“谁使用,谁负责”的新华公司,之所以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这与当地政府漠然视之的态度有很大关系。记者随后拨通了洛宁县水利局局长李英民的电话:

  李英民:我在外地出差呢,这个事情不清楚。

  一条水渠数年间无情地夺取了数百条人命。在采访中,记者也同样遭遇到来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冷漠。面对一条条被吞噬的生命,相关部门和单位再三推诿责任。如果不能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样的悲剧,恐怕还会循环上演。

  一条水渠与人的生命,其中轻重每个人都掂量得出来。但是当面对实际问题的时候,却好像难以取舍。生命本来就很脆弱,我们再不能让宝贵生命与一己利益的天平失衡了。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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