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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读天然气价改:价格将由市场说了算

2011年12月28日06: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两广试点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

  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决定,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通知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通知规定,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门站价格管理适用于国产陆上和进口管道天然气,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通知指出,考虑到两省区用户对新机制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

  价格将由市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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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历了连续两年的“气荒”之后,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终于破茧而出。昨天,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天然气价格将由“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其他地区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

  目标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说:“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去年5月,我国上调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执行至今。虽然较2005年的定价有大幅提高,但仍不能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

  试点

  试点改革主要为了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广东广西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加接近国际市场,更适合试点。

  天然气定价方法改变

  要点: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解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现行的成本加成定价法是“由下向上”累积形成,即天然气终端价格是由政府定的出厂价加上输送价格形成门站价格,再由门站价格加上城市内的输送费用形成最终的价格,这种定价方式使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供求关系。而这次改革所采纳的“市场净回值”定价法则是“由上向下”减,即模拟市场的办法,以可替代天然气的能源价格为基础,要求这种可替代能源价格是市场竞争形成的,根据这个价格折算相应的天然气价格。后者有明显的优势,可反映出天然气的供求关系和能源稀缺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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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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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剑红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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