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领导责任盛光祖作出检讨: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
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领导责任
盛光祖作出检讨: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由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负责人组成,聘请了铁路运输、电力、通信、信号、安全管理、建筑等领域专家,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几个月来,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综合新华社12月28日电
[报告会现场]
●事故原因 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多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
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 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其中,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事故反省 盛光祖作出深刻检讨
12月28日下午,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就动车事故作出检讨。他表示:“7·23”事故暴露出铁道部对安全关键设备上道把关不严。面对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深感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群众。铁道部和他已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在此再次代表铁道部向“7·23”事故中遇难人员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人员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铁道部表示,坚决拥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求全路干部职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事故细节披露] 设备设计极其不严肃
事故经过: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F2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雷击也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5829AG区段内停车。因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司机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7分40秒后才转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5829闭塞分区。因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D3115次列车在5829AG区段的占用状态信息,使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辖的5829闭塞分区及后续两个闭塞分区防护信号错误地显示绿灯,向D301次列车发送无车占用码,导致D301次列车驶向D3115次列车并发生追尾。
经调查认定,通号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列控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通号集团履行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职责不力,对相关重点设备研发情况不跟踪、不过问,监督管理缺失。通号设计院在未全面了解LKD1-T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研发过程、进度的情况下,仅凭其所属的列车自动控制研究所(以下简称列控所)负责人口头汇报,即同意启动升级平台研发工作。通号设计院列控所草率研发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未组织正式的研发设计团队,研发工作管理混乱;对设备研发设计过程管理控制不严格,未对列控中心设备开展全面评审,也未进行单板故障测试,未能查出列控中心设备在故障情况下不能实现导向安全的严重设计缺陷。
[高铁安检结果] 有高铁设备在设计中存在漏洞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相关部委和技术专家组成的12个检查组,检查了10个铁路局内已开通运营的全部高铁线路和29个在建高铁项目以及相关设备生产厂家。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的高铁建设项目存在赶进度、抢工期、压缩工期现象;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有的高铁设备和信号控制系统在产品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过程中存在安全漏洞;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铁路安全法制不够健全,监管体制不够严密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铁道部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速度,增加安全冗余。(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关键控制,严格责任追究。(三)强化运营管理、运输组织指挥等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四)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实施召回,对关键零部件质量安全问题组织诊断分析和攻关整改。(六)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