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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地下炒汇调查:境外炒汇机构非法渗透吸金

2012年01月03日10:18
来源:新华网
  境外炒汇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对我国积极推进的“藏汇于民”举措,以及发展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形成巨大挑战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在福建、浙江等东部沿海调研发现,近年来,由于我国银行的外汇衍生交易发展滞后,一些境外金融机构乘机大肆吸引我国居民参与外汇期货和保证金交易,形成了庞大的地下炒汇市场,导致不少的外汇资金流出。

  境外机构“坐大”地下汇市

  境外机构吸引我国居民参与地下炒汇由来已久,而随着我国民间外汇储备的增长,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加快了非法渗透入境的步伐,大肆吸金,并在我国内持续“坐大”地下汇市。本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地下炒汇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其一,境外机构开户全凭虚拟网络,隐蔽性强。记者日前登录到一家正在我国境内活动、名为嘉盛集团的境外外汇交易机构中文网站发现,该机构声称是一家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上交易商。本刊记者能够与其联系的途径只有在线客服聊天窗口。据这位客服人员介绍,任何人只要提供名字、电子邮件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就可开户。

  事实上,目前,该机构连同其开展的所有外汇商业业务完全被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但其网站发布消息说,2011年3月已在北京设立了联络处。本刊记者还了解到,该机构针对中国内地的投资者的网络服务器设在香港,网上开户完毕后,只要从网上下载交易平台软件即可开展外汇交易。

  其二,赌性浓厚,参与者众,赚钱者少。一位参与过境外机构炒汇的福建福清市民告诉本刊记者,近年来,福建私人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以有海外经历的群体为主,多在日本开户,参与人数达上万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最刺激投资者的是杠杆比率,境外机构动辄提供1:100乃至1:300的高杠杆,赌性浓厚,而参与者能够赢利的不足10%。

  其三,地下炒汇规模庞大,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城市。本刊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至少有20家境外机构活跃在网上招揽我国内地居民参与炒汇,广州、福州、温州等地成为境外机构地下外汇交易的大本营。

  地下外汇规模一直以来是个难解的谜团,据福州市多位参与炒汇人士估计,福州居民在境外外汇市场的年交易总额,超过福建省内实盘外汇交易总额2倍以上,目前规模在200亿到300亿美元。

  另据某国有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易员保守估计,地下炒汇市场规模远比我国银行机构合法开办的外汇市场规模要大,我国民间已知的流动外汇量有1000亿美元,其中超过一半的金额在地下汇市进出。

  地下炒汇监管缺失

  受访的多位专家指出,我国金融衍生交易的外汇管理目前尚没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办法,相应规章制度、监管体系的建设也明显滞后,亟待建立和完善,创新还需防风险。随着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如何防范风险、规范竞争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应成为有关监管当局重点考虑的问题。

  专家告诉本刊记者,网络经济时代信息流动易疏不宜堵。目前,监管当局对包括地下炒汇市场等地下金融虽严加禁止,但网络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对其有效监管的难度大增。这就客观上造成了地下外汇资金量庞大,若严重失控则会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在外汇市场有15年交易经验的一位交易员告诉本刊记者,地下炒汇市场失之有效监管,还与其运用比我国内更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无关系。目前,境外大型的外汇交易商所使用的电子客户端已经很成熟,为客户提供图表信息、汇市行情分析也比较齐全。在日本和欧美国家,外汇交易已经实现了完全3G模式,信号流畅,投资者通过手机等便捷的移动终端即可顺利完成外汇买卖业务。而我国内银行机构与国际上的大型交易商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尚不能向个人和投资机构提供十分优良的技术服务。

  这位交易员认为,除了关键的技术因素外,个人外汇投资品种匮乏等原因也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市场的发展。据介绍,目前国内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属实盘买卖交易,只有做多机制,在汇市波动有限的条件下,决定了投资者收益率较低,汇市中盈利人群比例约在40%,盈利人群中90%的年收益率低于10%。

  因此,一些境外的外汇经纪公司、银行看到了国内外汇市场的发展潜力和对高利润的追逐心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向国内投资人推介一些国内禁止的外汇交易品种,吸引了大量外汇资金流向境外,导致了大量违规操作和风险的形成。

  创新外汇市场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外汇交易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属个人金融业务的个人外汇买卖是国际外汇市场中的重要项目,也是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实现“藏汇于民”的主要途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后,最富竞争力和挑战性的可能是个人金融业务。

  而在近十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从监管角度看,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对其反复已有几个回合了。当前,有关部门宜多措并举,大胆创新外汇市场监管,加快培育和壮大包括个人买卖业务在内的外汇市场。

  受访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特点决定了其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产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有关部门急需加快步伐,从法规建设、从业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有序、有效地推进相关市场建设和培育,才能逐步有利于实现“藏汇于民”的目标,保障国家外汇储备和金融安全。

  专家建议,首先,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牵头制订,重点就市场的法律地位、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法律保障、业务品种、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定管理办法和辅助性规章制度,为个人外汇买卖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也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市提供基本依据。

  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和金融投资中心副主任景乃权告诉本刊记者,开展诸如外汇保证金业务等个人外汇买卖对国内银行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要求很高,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宜牢牢管控好“三道闸”:宏观上要坚持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把控好国家金融整体安全;中观上要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适时地调整好汇率和适度开放资本账户;微观上要继续搞活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有选择地在沿海发达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推进试点。

  其次,宜参考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引入资格考试制度,对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再有,非法外汇期货和保证金交易,不但吸引了大量外汇资金流出国外,扰乱了我国外汇市场,而且由于该项交易具有很强的投机性、风险性,给参与的客户带来了巨大损失,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潜伏极大危害。只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地下交易,才能保证外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来建强梁鹏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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