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地方政府违规填鄱阳湖生财 最高罚款仅5万(图)

2012年01月05日03:46
来源:新京报
鄱阳湖周边有多个违规工程。新华社发
鄱阳湖周边有多个违规工程。新华社发

  地方政府无视禁令“填”鄱阳湖生财

  “填”鄱阳湖最高罚5万,水域面积萎缩,违规建设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据新华社电 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水域面积萎缩至不足200平方公里,周边多项建设违规开发。有关部门估计已有上万亩鄱阳湖水域被侵占。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开发多与地方政府相关,违规开发最多只罚5万元,专家建议将保护湖泊的完整性与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钩。

  村民退出的湖区被填

  记者调查发现,星子县的推土机不断将新土推到湖床上,围填湖面,修建湖边大道和湖边公园斜川公园。附近白鹿镇河东村村民说:“被填掉的湖床,有的是我们1998年后退出来的湖区低洼地。现在政府又把它填掉,好不容易恢复的鄱阳湖又被‘打回原形’。”

  江西省国土、水利、渔政等部门证实,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未被审批的情况下,通过围湖造田、填湖造地等进行开发建设,保守估计已有上万亩鄱阳湖水域被侵占。

  “填围湖”禁令成空文

  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围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鄱阳湖的湖泊涉水项目要经过水利部门审批。江西省水利厅法规处负责人说:“这些年来,江西省水利部门基本没批准过相关的填湖或围湖工程。”

  记者发现,填湖围湖背后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标越来越紧张,以及湖边土地潜在开发价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将眼睛盯上了鄱阳湖水域。星子县白鹿镇河东村磨岭蔡村组,从2009年开始,这个村组有100多亩地以每亩2万元被征用后,被政府以每亩20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开发商。

  专家建议叫停开发

  鄱阳湖首次科考负责人、江西省科学院研究员谭晦如表示,从长远考虑,必须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对鄱阳湖进行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否则,鄱阳湖势必又将面临一次新的“退田还湖”工程。

  专家提出,根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违规填湖围湖最高处罚就是罚款5万元,显然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鄱阳湖的最终管理要落实到沿湖各级政府身上。建议将保护湖泊的完整性与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钩,有效杜绝一些地方纵容甚至参与填围湖。

(责任编辑:UN02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