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委员建议试点租赁型经适房 为申购者筹款难减压

2012年01月08日14:49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冯兰蔺
记者 冯兰蔺
记者 冯兰蔺


  晚报讯 有资格申请却买不起。截至去年11月,本市有2.5万余户家庭签了经适房选房确认书,但实际购房数仅占1/3。如何为经适房申购者 “减压”,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侨联副主席、上海豪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屠海鸣将提交提案建议,尽快试点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即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却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家庭,可先租赁居住,待具备一定购买力后,可优先购买自己居住的经适房。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13个区第一批次的供应工作已进入签约购房阶段,然而截至2011年11月底,在已签订选房确认书的2.5万余户家庭中,签约购房的仅有8000户。屠海鸣说,他在调研中发现,为了筹措房款,不少申购家庭挂牌出售现有的老公房。杨浦、闸北、虹口等多家房产中介内,都有多套挂牌的小户型老公房在售,几乎都是经适房申购家庭为筹款而急售,“在现有低迷楼市的情况下,有的甚至降价20%,也无法顺利卖掉现有住房。 ”

  如何让有资格申购经适房的家庭顺利买到经适房?提案建议,由政府出面,收购一批经适房申购家庭急需出售来筹款的老房子。同时,建议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与商业银行协商,向申请者提供一定政策倾斜,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延长贷款年限,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并适当延长签约时限至3-6个月。此外,政府可以补贴方式,适当减免经适房物业管理费。比如,可以由政府补贴一半,购买家庭自己缴纳一半等。

  屠海鸣说,本市经适房政策刚出台时,曾设计了一种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方式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即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却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家庭,可以租赁经济适用房居住,待具备一定的购买力后,可优先购买自己住的经适房。不过,直到现在,这项具有较大覆盖面的政策,尚没有开始试点。

  为此,该提案建议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尽快拿出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的房源,用于租赁,让更多的市民纳入住房保障政策的受益范围。
(责任编辑:UN60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