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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5届冠军练马师选举中贿选 律政司申请加刑

2012年01月12日1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5届冠军练马师简炳墀因去年3月乡事委员会选举中以13万元贿选,去年11月被判监14星期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据知,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前日正式决定向上诉庭申请加刑。简炳墀昨日表示不知道控方提出加刑申请,淡然说“我都七十几岁人,没什么好担心”。

  律政司发言人证实,已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向上诉庭申请加刑,有关文件亦于日前存入法院。根据法例,有关控罪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村代表选举》第9及11条亦指出,假如简炳墀被判监禁逾3个月,其上水区松柏塱村代表的身分将被剥夺,需要重选。

  已在荔枝角收押所尝过25日铁窗生涯的简炳墀,上月中被定罪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简炳墀昨日傍晚驾车返回上水松柏塱住所,他称不知道律政司申请向他加刑,但坦言不太担心。据附近的街坊及邻居指,近日亦见简炳墀不时外出饮茶。

  身为上水松柏塱村代表的简炳墀,去年报名竞逐乡委会主席,因于2月27日在上水乡原居民代表廖富寿的士多内,放下13万元现金贿赂对方在乡委会选举投他一票,被裁定贿选罪名成立。

  原审裁判官黄汝荣判刑时指出,相信简炳墀因为太热心服务社群才会愚蠢犯案,认为他重犯机会低,遂以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简炳墀的年纪以及过往对社会贡献,酌情减刑至14周。简炳墀实时准以现金1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据了解,律政司认为本案案情相当严重,涉案13万元贿款金额庞大,此外,虽然简炳墀只向其中一名村代表行贿,但有权在上水乡事委员会选举中投票的村代表其实只有40多人,认为14周监禁刑期明显过轻,未能反映罪行的严重,故申请向简炳墀加刑。

  侯志强亦在庭上爆出他和简炳墀的明争暗斗,承认在廉署介入前,他已经派人跟踪及监察与简炳墀关系密切的北区区议员侯金林和村长的会面,又将偷拍简炳墀和侯金林的片段制成DVD,交廉署助查。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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