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姆喂13个月的幼儿吃果冻时,造成幼儿窒息死亡。2月10日,江西省峡江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习会英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家住水边镇的王某因生意繁忙,通过家政公司介绍,雇用待业人员习会英照顾自己刚过一岁的儿子。2011年8月12日下午,王某的儿子睡醒后,习会英从冰箱里拿出果冻,用汤勺喂给他吃,并没有注意到果冻外包装上“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的提醒字样。当喂到第三勺时,王某的儿子突然表情停滞,习会英以为他噎到了,便用手拍其背部,但并未好转,遂抱着孩子找小区保安求救并通知王某。当王某赶到时,孩子已经窒息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习会英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喂食果冻对于幼儿的危险,并最终导致王某儿子的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礼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