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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之争

2012年02月20日13:57
来源:央视网

  Ipad商标权之争

  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ipad,也就是苹果公司推出的平板电脑,是近两年来电子产品市场上的新宠,ipad已经占领了中国大陆平板电脑市场销售份额高达70%以上,也是苹果公司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本周,一场关于ipad商标到底属于谁的纠纷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热点。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外宣布ipad是它们公司的注册商标,认为苹果公司使用ipad侵犯了它们的商标权。就商标权属问题,苹果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败诉。目前,河北工商部门已经对当地销售的部分ipad作出暂扣处理。商标权属之争的连锁反应是国际知名的美国苹果公司,在ipad “商标侵权”这个漩涡中越陷越深。那么,美国苹果和深圳唯冠之间的商标纠纷到底是怎么发生的?里面又有哪些隐情呢?我们来看今天的记者调查。

  本周,市场畅销的ipad平板电脑生产商苹果公司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举报,对辖区内的苹果专卖店以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展开执法行动,共查扣正在销售的苹果ipad 平板电脑45台。随后,河北省工商局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深圳唯冠公司针对苹果公司ipad涉嫌商标侵权的维权行动已经在全国展开。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马东晓 :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向十几个省市,20多家工商局作了投诉。其中有河北的石家庄,江苏的徐州等等。

  也是在本周,有媒体报道,继河北等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北京的国美、苏宁等电器卖场巨头也已经暂停销售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然而记者随后致电北京的几家国美、苏宁卖场时,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国美和苏宁并没有对ipad作下架处理,仍在销售。

  苏宁电器工作人员:实体店现在都有卖ipad,没有问题的。

  记者:现在还能在实体店买到ipad吗?

  国美电器工作人员:对对对,可以。

  实体店在正常销售,网上商城又如何呢?记者登录苏宁电器的网上商城,ipad在正常销售。而在国美电器网上商城,记者却找不到任何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京东、亚马逊这两家知名电子商务网站,也没有在售的ipad平板电脑。对此,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均解释称,没有销售的原因并不像此前媒体报道的,是因为接到苹果公司的通知而停售。目前没有销售是因为暂时断货;这两家公司并没有收到苹果公司的停售通知。

  亚马逊工作人员:

  ipad的话目前没货,暂时没有销售。

  将国际知名的苹果公司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正是ipad商标。

  本台记者张芸:

  这里是位于北京三里屯的苹果专卖店,那么在苹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这起商标纠纷案件,其实就是在平板电脑的背后的ipad商标到底属于谁,那么目前这起商标的纠纷案件已经借助了司法程序和行政的手段在予以解决,目前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签署的ipad商标转让权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有无约束力;二是苹果公司主张的表见代理是否成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波:

  唯冠公司认为自己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商标授权,再说申请时间比较早,它认为自己(依法享有ipad商标权)是毋庸置疑的,再说它也不存在任何恶意的成分。而苹果公司认为自己从深圳唯冠的关联公司台湾唯冠取得了一些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这个授权内容尽管我们没看到,至少苹果公司认为,它通过这些授权,能够在大陆使用ipad的商标。

  2011年1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苹果公司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该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表见代理也不成立。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么,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两家公司究竟是什么关系?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公司签署的到底是一份什么样的合同,竟然引发了和另一家公司深圳唯冠公司的官司呢?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美国、英国等地,唯冠国际设有多家子公司,其中就包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台湾的唯冠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这两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杨荣山。据了解,早在2000年,台湾唯冠公司就在英国、新加坡、印度、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同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ipad商标。

  2009年12月23日,唯冠集团的CEO和主席杨荣山曾授权公司员工麦士宏与英国IP公司签署书面协议,以35000英镑的价格转让了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专用权。随后,苹果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从英国IP公司将这些ipad商标专用权一次性买走。

  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10年1月,苹果公司推出ipad产品。对此深圳唯冠公司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公司才是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赵虎 :

  侵害商标权就是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

  商标,并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的这种行为,就是侵害商标权。

  为了取得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2011年4月,苹果公司携手英国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归苹果公司所有。苹果公司认为,自己购买的ipad商标专用权包含了中国内地,因此,在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也理应归苹果公司所有。

  然而,深圳唯冠却认为,苹果公司当时是从台湾的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手中购买的ipad商标专用权,当时具体处理交易的员工麦士宏,其授权书的内容和签名盖章均是台湾唯冠公司。而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虽然同属于香港唯冠国际的子公司,但二者并不是隶属关系,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事主体,因此尽管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公司签署了合同,购买了ipad商标专用权,但这一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并不具有约束力,所以苹果公司购买的ipad商标专用权,并不包含中国内地,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在中国内地,ipad商标的专用权仍然属于深圳唯冠公司。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荣山:

  麦士宏取得的授权书是由台北唯冠发出的,上面盖着公司的大章,以及我个人的小章,在台湾,大章加小章才是一个完整的公章,等于中国大陆的公章。台北唯冠跟深圳唯冠没有互相的投资关系,它是完全独立的,所以台北唯冠的合同当然不能覆盖深圳唯冠。

  对于深圳唯冠公司的意见,苹果公司提出反驳。苹果公司认为,杨荣山既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台湾唯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当时负责谈判交易的麦士宏,不仅使用的是唯冠的企业邮箱,而且签署的转让协议,既包括台湾唯冠在香港、英国等地注册的ipad商标专用权,也包括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这就意味着,苹果公司也取得了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ipad商标专用权。因此苹果公司认为,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和深圳唯冠公司签署商标专用权转让协议,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足以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一个法律术语,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在这起商标权属纠纷中,苹果公司认为,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但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杨荣山,且台湾唯冠在授权麦士宏签署转让协议时,签署的是集体转让协议,且授权书上也有杨荣山的印章。所以,即使从民事主体上说,台湾唯冠无权代理深圳唯冠,但是由于两家公司特殊的关系,杨荣山的授权行为使苹果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一商标专用权交易包含了中国内地。因此,苹果公司认为,被告深圳唯冠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也应归苹果公司所有。

  但是深圳唯冠认为,与苹果公司签订合同的麦士宏是台湾唯冠的员工,深圳唯冠从未授权过任何人转让ipad商标专用权,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之间不能买卖第三人的商标,因此,表见代理不成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表见代理是合同没有相对人或者相对当事人不明确,一方当事人以为代理人有权处分合同标的物,与该代理人之间签署的合同。而本案涉及的商标转让合同不是被告与原告订立,而是台湾唯冠与IP公司订立,该合同有明确的相对人,所以不能证明表见代理成立。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与苹果公司携手状告深圳唯冠公司的英国IP公司,并不是首次与深圳唯冠公司打商标权官司,早在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就以深圳唯冠公司注册的ipad商标已经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深圳唯冠公司持有的ipad商标专用权。

  据马东晓介绍,英国IP公司提出撤销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专用权的请求后,深圳唯冠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了2008年、2009年、2010年这三年内该公司生产的ipad商标产品,才得以保住ipad商标专用权。深圳唯冠公司2000年申请的ipad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10年,2011年该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并获得批准,也就是说,该公司ipad商标的有效期将延长至2021年。在此之前,该公司所持有的ipad商标专用权受中国法律保护。

  记者调查得知,深圳唯冠是一家以生产显示器为主的企业,是曾经排名全球前五位的显示器制造商。据媒体报道,2008年唯冠国际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2010年8月,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被香港高等法院颁令破产,公司股票停牌至今。

  为了了解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商标权属之争更多的细节,本周,记者先后3次致电苹果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本周三,苹果公司相关负责人给《每周质量报告》记者发来一份官方声明,声明中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 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记者注意到,这份声明对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之间,ipad商标专用权属的争议以及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这一说法均没有更详细的解释。

  据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杨荣山介绍,深圳唯冠公司实际上从1998年就开始研发ipad系列产品。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荣山: ipad事实上它是一个产品名称,也是一个商标名称,ipad,I是Internet,就是网络,P是个人Personal,A是Access,就是接入,D是Device就是接入器,简称是“个人网络接入器”。包括ipad我们设计一系列产品,我们叫它I Famliy,巴西、墨西哥、美国以及欧洲,都有销售。

  就苹果公司起诉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苹果公司败诉。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商标权保护的问题,是目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也是工商等执法部门将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也是产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商标和消费者的利益都有密切的联系,保护企业合法的商标权,不仅是为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了解,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二审近就要开庭,对于审判结果和整个事件的发展进程,我们新闻频道也会继续关注。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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