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广西龙江镉污染半月后找到真凶遭疑 官方称委屈

2012年02月21日02:2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1 月31 日,广西柳州,武警战士在向污染水源投放中和物。 CFP
1 月31 日,广西柳州,武警战士在向污染水源投放中和物。 CFP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当广西提高了警惕,加高了门槛,这些违规企业又要到哪里去?”

  1月31日,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的第16天,“凶手”才被明确指认。

  当日,广西官方宣布,涉案企业是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河矿业”)和金城江鸿泉立德粉厂(下称“立德粉厂”),涉嫌违法排污的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质疑和批评声汹涌而来。

  “为什么在事件爆发半个月之后才找到凶手?执法部门的办事能力何在?”从事重金属污染调研工作的中科院研究员张立伟(化名)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认为,16天的“破案时间”,“显示了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对此,涉案企业所在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纪检组组长蓝群峰对《中国经济周刊》感叹说,“很委屈。”

  违规排污的只有两家企业?

  蓝群峰介绍说,自1月17日“事发”起,“河池保卫战”就已经打响,广西甚至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的话来说,就是哪怕动用全世界的力量也要保证水源达标。

  过年期间,河池市环保监察支队还在对位于拉浪电站上游的多家排污企业进行检查。“我们都没有休息,所有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力求尽快找到排污的企业。”蓝群峰说。但由于河池市属采矿冶炼重地,涉及重金属项目的企业众多,仅挨家排查,就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到2月9日,河池市已经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和经营户145家,其中,责令整改或关停取缔11家,排查小企业、小作坊74个,原矿、矿渣堆放点90多个。”蓝群峰解释说,排查工作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心细,每一个角落都要检查到,如果没有调查组的介入,排查工作还需要更多的时间。

  涉案企业立德粉厂就是在大门紧锁、佯装停产的情况下,通过深挖渠排放含镉工业污水的。“我们一直以为这个厂都停产倒闭了,后来翻墙进去,才挖出污染源。”蓝群峰说。之所以进展缓慢,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手不足。据蓝群峰介绍,仅金城江区辖区内就有冶炼企业20余家、采矿企业7家、选矿企业10余家。“但环保局监察大队只有4个人,根本查不过来啊!”

  但张立伟认为,上述理由“可能确实存在,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到底想不想查?”他指出,另一个涉案企业金河矿业属广西著名国有企业,曾获得殊荣无数,“怎么可能长期违规排放而不被查出来?甚至在被怀疑的时候还敢出头喊冤?”

  金河矿业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0.8亿元,在岗员工3000多人,拥有固定资产总额7.58亿元;2005年以来,曾被评为“广西百强企业”、河池“十大强优企业”和“广西诚信企业”等,是广西第一批“循环经济企业试点单位”。

  “金河矿业回收镉项目进行过报批,但还没有申请验收。而且经过筛查发现,其废渣堆放场所未达到国家标准。”蓝群峰说。

  据参与事故处置的专家估算,此次镉污染事件镉泄漏量约20吨。“如此庞大的污染团出现,真的只是两家企业违规排污的结果吗?”曾在广西调研长达三年的张立伟对于“彻查”结果深表怀疑,他认为,在两家“落水”企业的背后,是无数还在“潜伏”的高危企业。“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金河矿业堆放的废渣是两万余吨,含镉量不足100公斤,立德粉厂的排污量也不足以超过一吨,剩下的镉从而来?”

  张立伟认为,“20吨的巨量镉很可能是多家企业长期、大规模的排污累计爆发导致的结果。”

  项目审批权上提,“实在太晚了”

  广西,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目前已发现矿种145种,已探明的矿藏储量高达97种,多种矿藏储量位居全国、甚至世界前列,是中国10个重点有色金属产区之一。

  河池市,更是广西有色金属资源整合的主战场。据广西环保厅公布的数据,2010年,河池有色金属产业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2011年,有望突破200亿元。当然,与河池坐拥储量价值700亿美元的有色金属“宝藏”而言,挖掘的潜力依然很大。

  资源丰富意味着巨大的商机和财富,但同时,也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据公开资料显示,广西全区共有465家重金属排放企业,仅河池市就有154家。自2001年至今,仅河池市就已发生至少三起特大砷污染事故。“十一五”期间,广西也曾数次展开重点矿企和冶炼企业的检查整治工作,仅河池市就一次性关闭了南丹县境内的10家选矿厂、5家冶炼厂和金城江区的3家选矿厂、1家冶炼厂。

  但再次发生的镉污染事故表明,“有色金属之乡”仍然隐患重重。

  “2004年以前,重金属项目的审批并没有被单独列出来,只是按照常规投资项目审批的程序走,也就是按照投资规模确定审批级别。”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浙江铅蓄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姚令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介绍说。

  投资规模较大的,由省区一级审批,“这些企业大多是设备先进、技术完善的龙头企业。”投资规模较小的,由县市一级审批,“这些企业中混杂了手续不全、缺乏开采和经营资质、设备落后、管理不成熟的小厂房,甚至是作坊。”姚令春说。

  因此,漏洞百出的小企业反而落入了较为宽松的关卡中,躲过了省区一级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监管。“县市一级的基层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快速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也为了增加税收,提高业绩,就不免手下留情,允许鱼龙混杂的重金属项目遍地开花,一旦开工,就心存侥幸,放松警惕,污染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奇了。”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分析说。

  张立伟认为,“广西是一个典型的用环境换经济的地方,矿山开采和冶炼占据了自治区GDP的大部分,地方政府一直都很清楚这些产业会给环境带来什么样的破坏作用,但却无法忽视短期利润所带来的诱惑。”

  在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发布会上,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冯振年的一番话表明了广西的决心“河池市必须引导和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对企业进行优化升级”。与此同时,广西展开了专项行动检查,并提出将严格规范涉及重金属项目的审批。“各市新建涉及包括镉在内的5种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报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重大的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要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上提重金属项目审批权是因为镉污染事故发生了,在社会舆论的重压之下,地方政府才有了改变的勇气。”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助理于清教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上提重金属项目审批权至省区级早已是大势所趋,广西的决定“实在太晚了”。比如,早在2011年3月,山东省便决定严控重金属建设项目的环评,所有手续交由省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不再审批。

  “相较之下,广西的重金属项目审批一直停留在县市级,至今才宣布上提,显然是各级政府之间角力的结果。”张立伟透露说,他曾在广西河池市的南丹县、环江县、金城江区等地做调研,县市级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极为亲密。“很多县市级领导的亲属都在当地从事矿山开采和冶炼行业,甚至是一方首屈一指的大户,他们以密切的裙带关系集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角色于一身,被戏称为土皇帝,他们怎么愿意自治区的领导管着自己?”

  违规企业的游击战

  与东部地区的审批要求逐年趋紧相比,中西部地区的准入门槛依然宽松,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为了招商引资,增加立项,甚至主动向东部地区的淘汰企业伸出橄榄枝,邀请这些企业搬家进驻。

  “尤其是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例如:采矿、冶炼、化工、光伏等产业,开始逐渐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导致污染面积越来越大,影响的省份和人口越来越多。”张立伟透露说,广西很多锌矿、铅矿开采加工企业都是从江浙地区转移过来的。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浙江铅蓄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姚令春介绍说,仅铅蓄电池行业,一年的消耗量就高达350万吨,冶炼重地分别为河南济源、广西河池、湖南郴州和安徽界首。

  在浙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就一度多达328家。2011年3月,浙江台州、湖州相继曝出村民血铅超标事件,数百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2011年5月,浙江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200余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被勒令关闭,通过验收的企业不足60家,整个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姚令春认为,对于东部沿海地区而言,在经济发达、重金属项目所占经济总量比重较小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更注重经济发展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没必要为了赚这一点钱冒风险,一旦出事就得不偿失。”

  可是,对于广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风险是偶然的,经济收益和短期回报是必然的。”张立伟曾与多家违规排污的矿场和冶炼厂交涉,希望对方严格按要求施工。“他们很明确地告诉我,政府部门都不管,他们要是管,我们就不搬来了。”

  2011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受关注已久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将广西、江苏、浙江、江西、河南等14个省区列为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将包括广西河池市南丹县、环江县、金城江区在内的138个区域确定为重点治理区,并提出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排放量要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要求。

  “这是国家首次对重金属施行总量控制政策,也是第一次明确了绝对性的减排目标,是一个较为全面和准确的规划。”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认为。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孙江教授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目前,我国已有50余部关于环境污染的法律,但是缺乏重金属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我国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存在以下问题:立法分散、附属立法、立法过于原则性、立法层级较低、基本法律制度尚未形成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制度的缺失是污染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由于缺乏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整治计划,导致很多违规企业开始打游击战,哪里管得松就去哪里。

  张立伟发现,最近,广西环保厅已决定,将根据环保部要求编制《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并在三个国家重点治理区之外,另确定了百色市右江区、柳州市融水为自治区重点防控区。

  “当广西提高了警惕,加高了门槛,这些违规企业又要到哪里去?”张立伟问道。

  近年来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

  德清血铅超标

  2011年3月,浙江德清,因企业恶意超标违法排污,导致数百人血铅超标。

  紫金矿业泄污

  2010年7月,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

  河南铬渣堆

  数十年来,河南六地存放铬渣堆共计52万吨,最小在新乡,2.84万吨;最大在义马市,32.5万吨。
(责任编辑:UN603)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