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广州KTV女侍称在厕所遭客人强暴 内衣裤留证据

2012年02月28日11:35
来源:大洋网
张兰还拿出一条留有疑似精液痕迹的内裤,称这是她遭强暴的证物。 

自称遭到客人强奸的KTV服务员张兰(化名)。 

事发时张兰就在这间酒店三楼的KTV内上班。 

张兰向记者出示报警的回执。 

  “(施暴者)关住了卫生间的门,然后抓住了我的两个手,同时用力的掐我的腰,还一直说我的腰很细,随后把我按在卫生间内实施了强奸。我在里面挣扎、呼喊,可是外面却无人应答。”

  张兰

  本版撰文/摄影 记者 高化艳

  一份普通的侍应生工作,给27岁的四川妹子张兰(化名)带来了一次恶梦般的经历。昨日,张兰向信息时报记者报料称,她在花都区迎宾大道一酒店三楼的KTV做服务员,刚入职仅一个星期,就在2月26日晚上11时许被一名男顾客强奸。事件发生后,张兰的丈夫报了警,目前花都区公安分局新东路派出所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而对于该事件,酒店KTV经理潘先生则对记者表示,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要等警察的调查结果出来才知道”。

  “三个男人一起把我拽进去”

  来自四川南充市的张兰,今年随丈夫来到广州打工,并于2月19日应聘到位于花都区的荣威大酒店三楼的KTV当服务员,负责清扫卫生、帮顾客倒酒等工作,在该KTV接受培训三日之后,她就上岗了,每天晚上6点开始上班。

  2月26日晚,她负责333号包厢的服务,当晚8点半左右,该包厢来了七八个男顾客,一边喝啤酒一边唱歌,她则在门口负责给客人倒酒。

  原本这与往日上班的情形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当晚11点,一件惊人的事情发生了。张兰告诉记者,“到了11点,我在门口站着,突然被一个男子往里拉,并且在我身上乱摸,我大叫,说我只负责倒酒和打扫卫生,不提供其他服务,并挣扎着不进房间内,而这个男子边说他喜欢我之类的话,边强行把我往屋子里拖,这个时候,屋子内还出来三个男子一起拽我,拽到了包厢的卫生间之后,一个1米7左右身高,穿着黑色衣服、平头、身材较胖的男士在卫生间内关住了卫生间的门,然后抓住了我的两个手,同时用力的掐我的腰,还一直说我的腰很细,随后把我按在卫生间内实施了强奸。我在里面挣扎、呼喊,可是外面却无人应答。”

  事后致电丈夫求救并报警

  说到此处,记者看到,张兰手、腿以及嘴唇发抖。张兰接着说:“大约十多分钟后,男子放开了我,之后我流着泪到处找手机,打算给丈夫打电话,可是在慌乱中不知手机的去向。于是我借了包厢内另外一名男士的手机,表示借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可是这时发现自己带到包间内的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于是我又用顾客的手机给在工地工作的丈夫打电话,我在电话内哭着语无伦次的说着已经发生的事情,并告知自己的包间号。”

  张兰的丈夫张先生说:“我晚上11点半左右来到荣威大酒店,在一楼报警之后,到了333号包间,此时正有一个男士在掐我爱人的腰,于是我生气的把这个男人踹到了一边,不知道情况的我还打了爱人一巴掌。11点50分许,花都区公安分局新东路派出所来到现场,询问了我爱人和包间内顾客一些情况,并带到了派出所调查。”

  张先生表示,这件事发生之后,自己很难受。他说:“由于自己在工地工作,家里还有两个分别为10岁和5岁的孩子,所以爱人表示到KTV内打工,减轻家里负担,我了解到在里面只是打扫卫生和倒酒,并不十分辛苦,稍作犹豫之后也没有反对。可是没想到却发生了这种事。”

  “KTV经理似乎认识施暴者”

  采访时,张兰大部分时间处于弯腰状态,她表示自己的腰很痛。张兰拿出自己的工装,以及当天事发时穿着的内裤,并指着内裤告诉记者,“内裤上有强奸的男子留下的精液,2月26日,在新东路派出所,警察已经让我把内衣交给了法医鉴定。”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了张兰的报警回执。目前,花都区公安分局新东路派出所正在调查中。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酒店三楼的KTV时,这里还没有营业,KTV内一片漆黑,而333号包间锁着门,记者打着手电筒发现,包间门前的地板满是酒水的痕迹,踩上去粘糊糊的。

  昨日下午,张兰告诉记者,新东路派出所又拿走了张兰的内衣,同时派出所调出了事发当晚在KTV内的监控,张兰在视频内指认了强奸的男子。

  张兰说:“发生这种事情,我现在很害怕,以后都没法见人。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抓到强奸的人,让他被法律惩罚。因为我是KTV的员工,也希望KTV给我一个说法。”张兰表示,KTV的经理潘先生似乎认识333号包间内的客人,因为潘先生还曾在当晚和这几位客人一起喝酒。不过,张兰表示事发时潘先生并不在场。

  KTV经理:不认识客人 陪酒只是工作

  随后,记者采访了荣威大酒店三楼KTV经理潘先生,他证实当晚张兰跟顾客确实有纠纷,但他表示:“26日晚上,我得知事情发生后来到333号包房,当时张兰只说自己手机丢了,没说被强奸,后来警察来了之后,她才说自己被强奸。”

  采访中,潘经理表示自己对张兰的印象不深。只是知道她最近才应聘到KTV内,他说:“怎么会在厕所内被强奸?我觉得不可能。只等着警察结果出来才知道情况。”潘先生说,他和包间内的客人之前并不认识,“当晚333包间内的客人要求我和他们一起喝酒,做我们这种工作很无奈,碰到这种情况不得不喝,于是我就一起喝了两杯。”

  律师说法: 若强奸属实KTV要担责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晓军律师表示,在工作场所,工作单位需要保证员工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如果张兰反映的情况属实,KTV作为张兰的工作单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UN606)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