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9日电(记者 刘浦泉、李亚红)北京市工商局28日表示,将利用8个月的时间,集中对北京市健身、沐浴、美容美发、洗染、旅游等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整治,对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2011年公布了一批“霸王条款”,其中包括健身、沐浴、美容美发、洗染、旅游等行业的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中含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换”等内容或类似内容。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对于以上违法情况,一旦发现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予以处罚。
2011年北京市工商部门共发现违法合同格式条款887条,立案查处格式条款违法案件163件,罚没款47.8万元。“霸王条款”涉及问题主要包括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北京市工商部门2011年已通过北京市消协征集“霸王条款”279条,主要涉及房地产中介、家庭装饰装修、机动车销售、商业零售、美容美发、洗车等行业。今年将会同其他部门继续向社会征集“霸王条款”,对于涉嫌违法的条款,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结果适时向社会发布,并对使用者进行处罚。
作者:刘浦泉 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