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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前董事长羁押四年获判 挪用2亿获刑6年

2012年03月02日17:07
来源:北京晚报
关国亮资料图片
关国亮资料图片

  昨天,被羁押4年之久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终于等来了自己的一审判决,因挪用2亿元资金给其弟控制的公司投资经营,关国亮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此外,因证据不足,检方起诉关国亮的4项指控有3项未被法院认定。被控与关国亮共谋侵占新华人寿300万资金的另一名被告人马跃被法院宣告无罪。

  宣判

  挪用两亿给弟弟公司投资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6年8月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的违规事件当年曾震动业界,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昨天,头发花白的关国亮身着病号服出庭,平静听判后一言未发被带出法庭。现年51岁的关国亮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先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后于1992年“下海”加入民营企业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996年,关国亮所在的东方集团参与发起新华人寿。1998年,关国亮成为新华人寿董事长。

  经查,2004年10月间,关国亮利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以新华人寿公司的自建项目需要借款的虚假名义,将新华人寿公司的资金人民币2亿元擅自挪用给其弟弟关国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贯通投资公司所获部分非法利益。据了解,关国星的贯通投资公司将从新华人寿挪用来的2亿元投资了房地产项目,获取了1亿余元的利润。

  法院认为,关国亮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据此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此罪情节严重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一审判决,已被羁押4年多的关国亮将于明年获释。

  回顾

  这起挪用案的窟窿至今没填上

  关国亮案发于2006年,据报道,关案之所以能浮出水面,缘于新华人寿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人寿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2006年,反映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送往各个监管机构。

  2006年9月,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

  2006年12月27日,关国亮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此后保监会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时至今日,这起挪用案的窟窿还没有填上。于去年12月上市的新华保险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为应付原董事长关国亮一案带来损失的计提总额已基本上蚕食了公司半年的利润。招股说明书称,为赎回前董事长违规事件中用于融入资金所抵押的债券,在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出资金共计约人民币29.10亿元,令公司造成资金缺口。截至2011年6月30日,扣除已回收的部分资金,尚存在的上述减值准备余额约人民币11.02亿元。

  关国亮于2007年11月1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一同被抓的还有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马跃。

  现年53岁的马跃毕业于上海财政经济学院,早年供职财政部,1992年“下海”到一家证券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上市业务。1994年,马跃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因病于2002年保外就医,2007年7月被刑满释放。因涉嫌在保外就医期间与关国亮合谋骗取新华人寿300万资金,马跃于2007年12月涉嫌侵占罪再度被抓,后于案件审理期间被取保候审。

  释判

  涉案数额一再缩水

  2008年,检方对关国亮案提起公诉,关被控职务侵占300万元,挪用资金2.61亿元。据了解,此前警方向检方移送起诉时,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数额已由之前报道的上百亿元缩减为6.5亿元。检方经过审查,向法院起诉时又将数额缩小到2.61亿元。挪用数额之所以大幅缩水,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最终检方仅指控与关国亮直系亲属有关的资金,共计3笔合计2.61亿元擅自挪用给其兄、弟所在的华瀛、贯通等公司。

  此案于2008年11月首次开庭。庭审时,关国亮辩称,华瀛等公司是属于东方集团下属的公司或有股权关系的公司,而东方集团与新华人寿多年来有多笔、大量的资金往来,被指控的资金往来只是拆借,是新华人寿公司对东方集团的还款。

  庭审结束后,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案情复杂,案件被搁置了3年多未出判决。

  根据昨天作出的一审判决,关国亮挪用数额再度缩减,法院只认定了其中最大一笔2亿元的挪用资金数额,另两项共计6100万元的挪用指控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关国亮伙同马跃的职务侵占罪指控也未被法院认定。据检方指控,关国亮与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实际经营的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骗取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对此,关国亮的律师许兰亭、安进进行辩护时认为,新华人寿公司与策恒公司签订的咨询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关国亮与马跃之间无任何骗取新华人寿公司财产的合谋,策恒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咨询服务。关国亮安排新华人寿公司支付策恒公司300万元是履行合同的合法行为和正常的经营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项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法院不予认定。马跃职务侵占罪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据悉,一审宣判后,关国亮尚未明确是否上诉。

  记者 邱伟 J179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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