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8日(星期四)16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将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德国世界报记者]我想问的问题是关于死刑复核,在修正案当中也提到了死刑复核,但是为什么迄今为止也没有听到相关的比如去年你们对多少个死刑案件进行了复核这样的报告?在这方面你们会不会增加透明性,减少死刑?
[郎胜]减少死刑,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我们对死刑一贯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所以在去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减少了13个罪名的死刑,占现在死刑罪名的近20%。死刑的复核是我们另一个在实践当中控制和减少死刑的一个措施。我们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对死刑案件,在两审以后即便判处死刑仍旧不能执行,仍旧需要经过最高法院进行核准以后,经过核准裁定以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执行死刑。即便这样,核准死刑后还要在最高法院发布了死刑执行命令以后才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