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并非所有部门都有“革自己命”的胸怀和勇气,面对这些提案议案,一些部门自然不敢为、不愿为。
年年“两会”,今又“两会”。每逢此时,总有一些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引起公众的强烈共鸣,如今年陈华伟代表的“机场建设费该公开数目和去向”、吴晓灵委员的“中国银行业巨额利润确有不合理之处”等等,可谓剖析一针见血、对策可资镜鉴。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聚焦效应”虽然推动了诸如“利息税”等许多问题的解决,但多年以来总有很多目光如炬的建议、提案或议案,在“两会季”如流星划破长空后,便怅然归于沉寂与落寞,或者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或者遭敷衍塞责胡乱打发,而其所针对的现实问题依旧、民怨依旧。
这种无奈,无疑值得反思。究其原因,无非有二。
一方面的原因,当然是出在职能部门身上。其一,出于官僚习气和“无过便是功”的衙门心态,一些职能部门对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缺乏热情和敬畏心,拖沓敷衍、踢皮球,往往以程序化的只言片语应付过去,甚至涉嫌造假。如2010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王玉凤提交了一份关于“英才培养”的提案,一年过去,音信全无。后经查询竟发现,相关部委在办理提案情况说明中称,“与提案人及时沟通,得到了提案人的肯定”。如此“被肯定”,令王委员颇为不满。其二,如今越来越多的提案议案触及到改革的“深水区”,所针对的问题又往往触动相关职能部门的既得利益。显然并非所有部门都有“革自己命”的胸怀和勇气,面对这些提案议案,一些部门自然不敢为、不愿为,抵触情绪强烈,从而令其拳打棉花,将其凌厉锋芒化于无形。
另一方面,我们一些代表委员亦当自省:为什么自己的建议得不到尊重。一些代表委员有点“取巧”,往往将最近媒体关注的热点新闻搬来作为自己的“素材”,过于追逐热点、眼球,自己思考不足、见地有限,这样重复性的提案议案,不仅让人审美疲劳,也浪费公共资源。同时,一些代表委员又有些“偷懒”,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其发言、建议或提案纯属低水平拼凑,或者不切实际,或者肤浅、傲慢。如“春运一票难求源于票价太低”、“电信行业有竞争不算垄断”、“应给公民设立道德档案”、“大学生掏粪可改变中国掏粪现状”、“卖淫应合法化”……这些“雷人提案”娱乐有余而意义不足,损伤了两会“共商国是”的庄重特性。对这样的提案议案,职能部门恐怕也只能哭笑不得、苦于应付。
因此,欲令提案有回音,功夫还在“会”外。对代表委员而言,应注重日常履职,不应将代表委员仅仅视作荣誉称号、将进京赴会仅仅看成政治荣耀,更不应将“两会”视作个人表演的舞台,少搞一些在人民大会堂门口唱歌、跳舞、秀旗袍等“自降身价”的“奇招”,多一些深入思考、诚实履职的实招。而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一方面要练就沙里淘金的本领,让有见地的提案议案起到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功效;另一方面,更要从外部压力机制上对这种“答复”予以保障,加大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力度,以机制的力量来确保切中要害的提案议案不被部门利益“消化”和“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