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近年来,‘面子工程’、‘败家工程’时见报端:某贫困县投资60多亿元建‘温室大棚’,终剩下仅供领导参观一项功能;某市花1亿元更换3万块‘天价路牌’;某市在已立项高铁选址上投资数千万建‘短命’立交桥、办公楼;灾区的‘黄金厕所’、贫困县的‘千万广场’、仿‘白宫’造的政府衙门等。” 全国政协委员李竟先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痛斥这些“面子工程”、“败家工程”经常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欺上瞒下”,浪费了国家和纳税人的钱,也损害了政府威信。他呼吁建立科学的评价和监督体系,实行领导干部决策问责和终身追究制度,坚决遏止“败家工程”。
政绩观好大喜功
李竟先委员分析说,“面子工程”、“败家工程”之所以横行,原因主要是政绩观的扭曲,干部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只要投资就能拉动GDP,提升形象,就政绩辉煌,哪怕是劳民伤财。“‘官意’比民意更能影响为官者仕途的干部遴选机制,必然导致好大喜功、以领导喜好为行动指南,掷重金博一赞的‘面子工程’频现。”
李竟先委员指出,干部问责制未能真正落到实处,致使“败家子”免责,也是原因之一。在追求巨额利益和美好仕途的驱动下,现有的那些软弱无力的问责规定只能是唬住胆小的,吓不住胆大的,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盲目决策的冲动。对重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经做到严惩重罚,但对不当决策造成劳民伤财、浪费大量国家钱财的责任人,并没有完善的问责制度,“败家工程”的决策者“败家子”没有受到应有的行政问责和法律制裁,甚至以集体决策为由“法不责众”,乌纱照顶、俸禄照领,失职成本低廉甚至为零,导致好大喜功、权力寻租、纸上谈兵、盲目自大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败家工程”。
“另外,部分地方官员由于缺乏尊重科学发展规律意识,在建设项目立项前没有做深入调研论证,脱离实际上‘拍脑袋工程’。导致与‘面子工程’一起沦为‘败家工程。’” 李竟先指出,实际上,衡量一项工程是“民生”还是“败家”,关键看是否给百姓带来了实在的利益,如果没有就是瞎折腾、浪费钱,就是破坏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
实行终身追究制
如何遏止“败家工程”?李竟先委员提出了对策。他建议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项目评价机制和决策程序,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所有关系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决策,在县级及以上市必须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民众代表的监督,县级以下基层必须接受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和民众代表的监督。将第三方监督体系贯穿决策执行过程和决策实施效果监控的全过程。对关系民生的公共工程和项目,要以民众是否能从项目实施中获得实惠和好处、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评判标准。建立和执行第 三方评估机制。各个阶段评估结果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或问责的依据。三是健全有效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科学规范决策各环节的程序,使第三方监督贯穿决策的全过程。
“要加大问责力度,实行领导干部决策问责和终身追究制度。” 李竟先委员认为,凡是在绩效审计中、在事后监督中发现有因决策失误导致浪费国家和社会巨额财富的行为,无论决策责任人的岗位调动、职务升迁、在职与否,都要进行责任追溯与惩戒。
李竟先委员还呼吁应教育干部树立“只有符合民生、民意的才是最大的政绩工程”的观念,减少追求表面政绩的冲动,从源头上遏止“败家工程”产生。(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江跃中 潘高峰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