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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副省长称海南行政审批改革不交权 就交帽

2012年03月14日05: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亦君
  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可以很有底气地向外界介绍海南省的一项改革措施: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省级行政审批“人员、事项、权力”的“三集中”,破解了行政审批中公众反映最强烈、最难解决的3个难题“拖”、“卡”、“推”。

  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法制蓝皮书》中,分析总结了海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海南这项改革具有范本意义。

  1月,海南省行政审批“三集中”获得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在一些行政法学者看来,从2008年7月1日投入运行的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给普通老百姓和投资兴业者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政府部门不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理行政审批不再“跑断腿、磨破嘴”。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三亚泰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童石军清楚地记得,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涉及土地的行政审批,从国土部门到规划部门的报批,再到住房建设部门、税收部门的层层审批,所有的行政审批都拿到手,若放在以前,花上个三四年的时间“很正常”。

  “现在好多了,我们不必拿着一堆报批材料,今天去这个局、明天再去那个厅,需要在省一级审批的,直接把材料交到政务中心的窗口就行了,时间能节省一半。”童石军说。

  2008年年初,海南省决定在省一级成立政务中心,以实现绝大多数审批事项都能在大厅办理。

  一个现实的问题由此出现:行政运作中,审批权非常分散,各个政府组成部门都有少则十几项、多则上百项的行政审批权,如何将这些权力全部集中到一个中心?

  海南的做法是,各厅局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审批权力全部向该办公室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具有审批职能,而行政审批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室主任就是首席代表。

  比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48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处,由3位副厅长分管,涉及53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公章。进入政务中心后,成立了审批办,编制人员在内部进行调剂,抽调11个人,把7枚公章全部废除掉,改为审批办1枚公章,在大厅里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开展工作。

  这些前所未有的改革举措,带给海南省级政府部门的震动也是前所未有的。用政务中心主任袁秀梅的话说,这个过程是“革各厅局各处室的命”,“不交权,就交帽”。

  在强大的政治意志推动下,海南省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审批法律授权的前提下,在各个委、厅、局内部剥离原有各处室的审批权,再从各个委、厅、局特别是其负责人手中相对剥离审批权,最终实现了科学配置审批权意义上的“权力集中”。

  在制度设计者眼中,审批权集中到中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审批事项、审批人员的集中。林方略说,成立中心之前,委、厅、局的行政审批权分散在各个处室,审批流程及其所需材料都无法公开,各处室职能不同,权力行使难以规范,任何环节上的任何审批人员,都可能影响审批流程。

  通过改革,34个政府部门的1240项行政审批事项先后进驻中心,中心组织34个审批办对每个审批项目编制办事指南,制订示范文本。

  改革的成效相当明显。作为旅游大省,海南许多旅行社的负责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清晰和快捷:进驻中心的省旅游局审批办简化审批手续,即使是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也可以按照指南顺利办好审批。中心还追踪承诺服务时限,在规定的时限之前,审批办工作人员就会电话通知企业来取件。海南有1.3万多名导游,导游证年审人数多,天气炎热潮湿,导游证上的照片经常被晒花,过去换证很麻烦,必须要找旅游局的某一人才能办,现在只要在中心的固定窗口办理就行了。

  海南省曾有过统计,实行“三集中”之前,几乎所有审批项目都会超出法定审批时限。改革之后,各审批办对60.9%的审批项目规定了短于法定时限的承诺时限,而且绝大多数审批项目都能在比承诺时限更短的时间内完成。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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