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两会上,裸官成为一大热点。有人建议,有关部门要将担任代表、委员的裸官、祼商、祼星们登记并向社会公布,让他们接受监督。甚至通过立法,禁止他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所谓裸官,是指那些配偶或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这一现象自改革开放、国门打开后,就一直存在。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因而引发了民间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裸官”监管调研报告》,在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职务和地位越高的人,对“裸官”的认同度也越高,但大多数平头百姓却不能接受。
到国外去工作、学习,那是个人的选择,在地球都成为“村”的时代,这本也无可厚非。官员也是人,有这样的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既然为官,手中就掌握了百姓不拥有的权力,就要受到一定制约,就是说,你在得到权力的同时,就必须失去一些东西,包括你的一些可能侵害到公共利益的个人行为。
一个拥有相当权力、负有相当责任的官员,其家属都在异国他乡,尽管这是个人私事,但公众就有理由和权利怀疑你是否把公权用去谋了私。这些年,不少“跑路”去了国外的贪官,不都是事先就“未雨绸缪”,把家人安排出去,再“胜利大逃亡”的吗?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其妻儿早已移民加拿大,自己一人在国内敛财更加肆无忌惮;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两人都是先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定居,自己在国内捞够了钱再潜逃出国。
既然选择了仕途,理所当然,就要牺牲一些个人利益。世界不少国家都是这样的:当官了,就要公布个人财产、就要公开家人情况。我国2006年修改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也要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应当报告”。如果你要保持这些方面的秘密,那行,请先辞去官职。说通俗一点,有些普通百姓可做的事,官员就不能做。因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为官者,就是要起到表率作用,政府的公信力也就体现在这里。
公众相信,大多数官员是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心为百姓谋福祉的。但公众很难相信,一个手中握有人民赋予权力的官员,在其家属都在别国他处的情况下,依然能廉洁地、一心一意地当好中国人民的勤务员。这样说并非是对“裸官”进行有罪推定,而是因为他们身为官员,道德和法律都需要对他们的个人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社会和公众也对他们的政治忠诚有更高的要求。今年初,广东省委在《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道理就在这里。
电影《非诚勿扰》中有句台词,“我的心在你这儿,只是身子开了个小差”。这话肯定是不靠谱的。而官员不靠谱,伤害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
张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