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仁(白衣盘腿坐者)当日在警察总部外墙喷字,情绪激动,经6个多小时扰攘后,刘方被制服。(资料图片)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疑有精神病的香港男子去年大闹湾仔警察总部,以喷漆涂鸦外墙,他19日承认刑罚、袭警及可能令公众地方受阻碍共3罪,裁判官指此案是近日他所处理的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个案,现索取报告候判,但不排除会判监。控方并要求被告赔偿6000元(港币,下同)清洁喷漆费。
去年11月20日早上7时许,警察总部的保安发现37岁的被告刘智仁,正以木梯爬上总部外墙窗台,又在总部的玻璃平台上,先后以红、蓝色的喷漆,在外墙喷上数个中文字。消防更一度到场张开气垫,又封锁附近行人路。
其后警方谈判专家到场,劝被告保持和平冷静,但被告仍情绪激动,更一度向警方扔喷漆瓶,警察成功避开;他又曾以剪刀指向一名总督察。扰攘6个多小时后被告方被制服,警方其后亦花费了6000元清洁外墙。
控方19日透露,被告过往有3个案底,其中两个皆涉暴力,控方又就案件要求向被告发6000元的赔偿令。辩方则披露被告有精神病。
裁判官质疑,案情中未有袭警情节,被告却被控袭警。控方回应指出,被告一度以剪刀向警方挥舞,但裁判官认为需观看事发时的录像带判断。案件将押后至4月13日判刑,其间将索阅感化官报告,被告获准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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