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目前,药品零差率销售在交口县实现了全覆盖。实践证明,惠民利民效果好,深得百姓欢迎。
2010年,交口县被确定为吕梁市首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当年6月,乡镇卫生院和分院全部配备和使用309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09种省补充目录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原有库存目录内和目录外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目录外药品缓冲期为5个月,缓冲期后不得再销售,并推广到全县行政村卫生室。
在实施和推进中,该县严格按照规定,无论是原有药品还是新购进药品一律按药品销售额的30%予以补偿,村卫生室按照农业人口每人每年补偿4元,补偿金现已全部到位。交口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虽不是很长,但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就医群众的药品费用降低,负担明显减轻。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物目录,其报销比例比目录内非基本药物高出10%。据统计,去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均有不同程度增加,而药品收入明显下降,下降比例为31.7%,门诊费用下降35%,住院费用下降27%。
基层医疗机构得到加强,职责更加明晰。规范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诊疗行为,凸显了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两大职能,有效制止了超范围执业行为,降低了医疗风险,医患纠纷明显减少。
滥用药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斩断了基层机构“以药养医”“开单提升”的利益链,基本杜绝了医疗机构为追求利润开高级药、高价药的现象。小病大处方和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医生选药更科学,开药更规范,老百姓用药更低廉、更安全。(刘明亮 刘清华 陈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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